北方網消息:兩名孿生兄弟對他人實施搶劫,雖在法庭上百般抵賴,但在公訴人提出的強有力的證據面前,不得不低下罪惡的頭顱。近日,河西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以搶劫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高強、高健有期徒刑11年,罰金人民幣5000元。
被告人高強、高健系孿生兄弟。去年12月11日,被告人高強夥同何宣(在逃)挾持趙某,並糾集被告人高健、高磊(在逃)到本市河西區蕪湖道萬復興裏4號院,闖入室內以毆打、威脅等方法對被害人高某、林某(女)實施搶劫。被告人高強搶走被害人林某的銀聯卡,並持卡取出現金人民幣4000餘元。被告人高健對被害人高某進行毆打,當場搶得被害人價值人民幣2000餘元的摩托車一輛。
承辦人在訊問被告人過程中,由於二被告人此前有過多次共同作案前科,具備了一定的反偵查能力,推翻了在公安機關所作的供述,使案件審查陷入僵局。針對這種情況,承辦人進一步調取了相關證人證言,補充了證據,爲開庭做了充足準備。庭審過程中,二被告人先以公訴人曾辦理其2001年犯罪案件爲由,提出申請公訴人迴避的請求,被合議庭當庭駁回,後又對其犯罪事實予以否認,並對案件定性提出異議。公訴人在訊問被告人、出示證據的基礎上,通過有理有據的答辯,有力的駁斥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無理的辯解和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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