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因“鍾祥投毒案”撤案而備受媒體關注的湖北省鍾祥市公安局日前發生人事變動:曾擔任“鍾祥投毒案”專案組組長的該市公安局原政委王文中被免職,原公安局長楊中銀則被調往他處任職;此外記者還得知,王文中還曾因涉嫌在另外一起大案中有“買官”的行爲而被當地媒體曝光。
鍾祥公安局政委被免職安局長被調往他處任職
早在10月中旬,記者就獲知“鍾祥市公安局負責人因‘鍾祥投毒案’受查處”的消息,具體處理內容則是“鍾祥市公安局局長楊中銀調任他處,政委王文中被免職,繼任人員將從荊門調來”。
當時記者曾就此消息的真實性致電鍾祥市公安局及鍾祥市政法委進行覈實,對方工作人員表示關於此事記者只有找上級部門才能覈實;隨後記者又與荊門市公安局(鍾祥隸屬於荊門)方面聯繫,對方則表示對此事“不是很清楚”。
昨天上午,記者終於從鍾祥市公安局內部得到確切消息,公安局原局長楊中銀的確已不再擔任該職,並將調往他處任職,而原政委王文中則被免職處理,現在兩人都已不在原工作崗位;有關部門已將此項人事安排在公安局內部進行了公示,目前工作暫由副局長許克華負責。
記者在採訪時瞭解到,被免職的王文中曾擔任“鍾祥投毒案”專案組組長,因此他的被免職與“鍾祥投毒案”屢遭質疑直至撤案是否有關便成爲令人關心的問題。對此,荊門市政法委方面答覆記者,這樣的事情應被看作“正常的人事任免”,不一定與“鍾祥投毒案”撤案一事有什麼必然聯繫。
今年8月,湖北“鍾祥投毒案”在案發3年後因“證據不足”宣佈撤案,當時追訪此事的媒體還發現鍾祥市公安局辦案人員在偵辦此案時涉嫌刑訊逼供。此後,曾一度被當作此案“犯罪嫌疑人”的潘楷等四名老師向有關部門提出“國家賠償”要求,但分別被鍾祥市公安局及鍾祥市人民檢察院拒絕(本報曾對此做過連續報道)。
王文中牽涉一起腐敗大案曝光政委一職系“買”來
儘管有關部門並沒有確認對王文中進行免職處理與“鍾祥投毒案”一事有必然聯繫,但是記者在採訪此事時發現,當地媒體此前曾披露王文中與另一起腐敗案———“孝感公安局長廖祥政案”有牽涉,其公安局政委一職是用錢“買”來的。
“廖祥政案”是去年湖北省查處的一起腐敗大案。去年5月,在湖北省紀委對原孝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長廖祥政“雙規”後,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從其家中查扣財產648萬餘元,其中有37萬餘元被查實爲其受賄所得,另有542萬餘元家財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2004年9月6日,武漢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廖祥政提起公訴。
記者在採訪中得知,在2001年調任至孝感前,今年50歲的廖祥政曾任荊門市副市長、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廖祥政案”開庭時,湖北多家媒體對庭審情況做了相關報道,並對檢察機關公訴書內容做了大量披露,在涉及廖祥政“賣官”行爲時有如下內容:
“……1998年12月,荊門市即將對市區縣公安局局長進行調整,當時在鍾祥市政法委任職的王某,向廖祥政提出希望當該市公安局局長。臨走時,王將1萬元錢送給廖祥政。後因該局長人選已定,只得作罷。”
“1999年3月,鍾祥市公安局政委即將退休,收下王送的1萬元後,廖同意王調任該市公安局政委一職。其走上政委崗位後,王爲表示感謝,再次奉送1萬元人民幣、1000美元……”一位在鍾祥市公安局工作了多年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王文中上任的時間正是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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