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以來,海南省審計機關加大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力度,越來越多的“一把手”接受審計監督。據統計,2000年至2004年6月底,海南省審計機關共對959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
審計,查出違規行爲金額61.4億元,由領導幹部(人員)直接經濟責任造成的違紀違規和損失浪費金額8.1億元,主管責任金額53.3億元;個人經濟問題金額293萬元。
該省審計廳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1998年7月以後,海南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步入全面發展時期,並呈現出新的特點:審計的覆蓋面大,越來越多的“一把手接受審計監督;審計的層次高,全面實施省直廳級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關口前移,逐步轉向以任中審計爲主;審計工作日趨規範,審計影響日益擴大。尤其是在探索縣級以上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一些方面走在全國的前列。
縣以下領導幹部違規金額5.2億
幾年來,海南省共審計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745人。查出違紀行爲金額、管理不規範金額、損失浪費金額52175萬元,其中,由領導幹部應負直接責任金額18839萬元,負主管責任金額33336萬元,組織部門參考審計結果,晉升36人,平調571人,免職、降職、撤職134人。
2001年以來,各市縣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調任、轉任、輪換、退休時,都全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各市縣加強市縣直屬行政機關、鄉鎮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將審計重點放在財政財務收支、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內控制度建立及其執行等方面。通過審計,揭露了一些行政機關、鄉鎮存在的亂集資、亂收費、挪用專項資金、招待費嚴重超標、管理失控等問題,查處了一批嚴重瀆職及個人經濟犯罪的幹部。澄邁縣審計部門對瑞溪鎮黨委書記王某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追回國有資產100多萬元。
10萬噸供水工程成了半拉子
2000年至2003年,海南省審計機關共對133名縣級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處違規行爲金額22.65億元,損失浪費金額2454萬元。其中省審計廳對33位市縣黨政“一把手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發現財政收支不實、挪用專項資金、應繳未繳財政收入、國有土地出讓管理和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還查出一些個人經濟問題。
審計廳對萬寧市某市長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該市政府共投入資金1107萬元開發英豪半島4000畝高位池養蝦項目,截至2000年初項目停工,僅建成幾棟半拉子宿舍樓、一口蝦塘等設施。一個投資千萬元的農業項目不但未建成,未產生任何經濟效益,而且給英豪半島的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1107萬元借款和貸款也將到期,面臨着極大的損失風險。
在審計中還發現,國家向該市投入10萬噸供水工程項目資金3652萬元,市財政爲供水工程利用外國政府借款460萬美元提供了反擔保,工程總支出8952萬元,現已成爲半拉子工程。該項目承建方萬州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通過不規範的企業改制,在未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的情況下,將全民所有制企業變更爲3個股東合夥的有限責任公司,將一個國家投資近9000多萬元的供水工程,在其公司財務賬上全部變成了私人老闆的財產,造成國家資金無法收回。目前省紀委已介入,此案正在查處之中。
省直廳局長也上了審計名單
近兩年,海南省審計部門先後對交通廳等18個省直部門的廳(局)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發現領導幹部所在單位擠佔、挪用專項資金、決策失誤造成損失、違規處置國有資產、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還查處一些領導幹部違紀違法的大案要案。如對省供銷社原主任謝宗林的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其爲下屬和參股企業擔保,造成經濟損失200萬元,並有收受賄賂、貪污、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等問題,謝本人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國有企業負責人違紀金額近11億
2000年以來,海南省共對81名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紀行爲金額10.93億元,損失浪費金額3941萬元。審計內容逐年深化,重點審計企業領導人員所在企業會計信息是否真實,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領導人員是否因違反廉政規定的問題。發現和糾正了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促進企業領導人員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科學決策,規範管理,提高國有資產運營的質量和效益。
2000年,省審計廳對海南南洋船務股份公司總經理陳某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其經營不善,盲目決策,搞家族式管理,利用職權牟取私利,公司虧損近3億多元,債臺高築,訴訟不斷,資產負債率由40%增加到104%。其本人還涉嫌騙取信用證291萬美元,逃匯、套匯4734萬元等犯罪事實,其已被公安機關繩之以法。
從2000年至2004年6月底止,海南省幹部管理部門參考審計結果,晉升60人,平調685人;免職、降職、撤職194人;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人;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處理41人。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在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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