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高院”審理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當選無效”訴訟今天(4日)下午16時宣判,在此次訴訟中,被國親質疑最重要爭議點之一的“不實票數”部分,經過5月間的全臺司法大驗票,以及法官對爭議票的認定後,確認變動票數不足影響選舉結果,證明並無作票等弊端;據瞭解,臺“高院”判決書將載明驗票後的票數變動。
據“中央社”報道,依相關規定,“當選無效”訴訟的構成,須爲“當選人有非法行爲”,以及“當選票數不實”兩大部分,爲理清後者,經臺“高院”與藍綠兩造律師團開庭協商後,今年5月10日,臺“高院”囑託各地方法院展開全臺大驗票,歷時9天完成,而臺“高院”合議庭堅持不在宣判前公佈爭議票數。
據瞭解,在長達7個多月審理期間,臺“高院”花了超過2個月解決爭議票數的認定,合議庭法官依照兩造律師團協商的共識,做爲認定標準,經過法院重新檢驗所有爭議票後,確定扁呂有效票與連宋有效票的最終差距,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因此難構成“當選票數不實”。
而臺“中選會”公告的選舉結果是扁呂贏連宋29518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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