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開徵2005年養路費拒繳者車將被拍賣
從今年12月1日起,養路費徵稽部門開始徵收明年養路費。同時,徵稽部門加大了執法權,車主如再拒繳養路費,執法部門有權暫扣並拍賣欠費車輛。
昨天,養路費徵稽部門召開明年的養路費徵收工作會。記者獲悉,交通部、財政部已聯合下發通知,養路費將繼續徵收。針對明年的市養路費徵稽工作,有關部門將出臺一系列新的措施,包括將在收費高峯期間採取增開收費窗口,增派一線收費人員,延長收費時間至晚8點等,以減少繳費車戶排隊等候時間,爲廣大市民辦理繳費手續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務。
記者瞭解到,爲保證我市養路費的足額徵收,爲首都的公路交通發展籌集更多的資金,打擊偷、逃以及惡意欠費行爲,養路費徵稽部門在年底前將開展大規模的政策宣傳諮詢活動和全市聯合大檢查,由交警配合使用“電子稽查”設備,在全市設立40餘處檢查站,對欠費車進行稽查。養路費徵稽部門有關人士指出“對欠費車戶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處罰,希望有車一族和欠費車主儘快到徵稽部門繳納養路費”。車主如再拒繳養路費,執法部門有權暫扣並拍賣欠費車輛。
特別提醒
徵稽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正常繳納養路費可以就近到農業銀行營業網點,但是自12月1日起在銀行需要繳納12月份的養路費的車戶,除繳納12月份的養路費外,還需同時繳納2005年至少1個月的養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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