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本報19日一版報道的《部分產品被檢測出雙氧水巨能鈣是否禁售,聽通知》引起市民強烈關注。據悉,巨能鈣在審批時,衛生部指定的天津防病中心曾出具了“實際無毒”的證明。記者隨後從該中心有關部門負責人那裏證實了此種說法。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該中心尚未收到衛生部和市衛生局的有關調查通知。但從媒體獲悉此事後,他們就已經着手對相關數據進行覈實。此前,市衛生防病中心曾多次受衛生部委託,對保健相關產品進行安全檢測。因此這位負責人表示,該中心毒理實驗室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性毒理學評價程序》規定進行的毒理試驗結論應該經得起推敲。由於巨能鈣毒理試驗評審是在1996年該產品上市前進行的,故需調出大量原始檔案逐一查看。但廠家所出示的評審證明與防病中心的原始檢測報告是否一致,是否嚴格按照工藝規程生產,目前尚不清楚。
據悉,我國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於保健品中雙氧水含量尚無明確的使用標準,但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雙氧水作爲食品添加劑被嚴格控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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