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故事一:
“偵探”遠征內蒙捉姦“幸福家庭”和好如初
陳原發在成都開了一家枸杞批發店,從內蒙古中寧縣進貨,每年有20多萬元的收入,一家三口過着富足快樂的生活。2004年4月10日,剛剛放學回家的女兒圓圓無意中發現爸爸手機上有一條短信息:28號我會在車站等你……出於好奇圓圓用公用電話打了對方的手機,對方是一個30多歲女人,圓圓把這事告訴了母親張琪。張琪最近一段時間也感覺到,丈夫不敢當着家人接電話,也不敢當着家人看短信,而且在抽屜裏發現一張4月28日成都至中寧的火車票。
張琪母女商量着來到成都女子維權中心,向“女偵探”們拋出了這個“莫須有”的疑惑:他到底有沒有外遇?
4月28日12:10,女“偵探”曉雪和另外一名隊員帶着陳原發的照片登上去中寧的列車。
29日下午火車到達中寧縣城,下車後陳根本沒有去枸杞市場,他帶着一個漂亮女人鑽進了紅園小區的一套房間。“女偵探”跟蹤追擊,一直守候到晚上11點鐘,兩人都沒走出那套房間。曉雪撥通張琪的電話:“你老公在外面確實有女人。”
張琪聽到這個消息後,當場昏倒。丈夫從家裏帶去了80萬元的匯票,竟然在外面包養女人,即使到了離婚的那一天也要把錢追回來,那是一家人的血汗錢。
第三天,張琪帶着女兒趕到中寧。她和“女偵探”商量後決定當場捉姦。當晚12點,“咚咚咚……咚咚咚……”陳原發穿着一身秋衣開門,他萬萬沒想到站在門口的竟然是張琪母女,他傻眼了。漂亮女人一絲不掛地躺在牀上。陳原發被逼着當場寫了一份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來往,把所有的錢都交回家裏……”
曉雪告訴記者,11月2日張琪還給她打過電話,問她要不要枸杞。“陳原發後來再也沒跟那個漂亮女人來往了,現在他們家庭還是很和睦。”
-“偵探”故事二:
“妻子”一夜變成二奶“丈夫”竟是有婦之夫
2004年10月3日上午,一名女子挺着大肚子走進成都女子維權中心向“女偵探”們反映:丈夫一出差就是十天半個月不回家,電話能撥通就是沒人接,有一次有人接了,對方竟然是一個小孩,脫口就叫“爸爸”。她要求“女偵探”調查究竟是怎麼回事。
這名女子叫李麗,家在四川彭州農村,一次偶然的機會她認識了任可青,31歲的任可青是彭州市一家煤炭銷售公司的經理。相識後便墜入愛河,兩人在彭州市區租一套房住在一起。
之後,李麗的肚子漸漸鼓了起來。父母看着兩個年輕人“木已成舟”便給他們“合了八字”,訂下婚慶吉日。然而訂完婚之後,李麗發現他漸漸有些變化。
女子維權中心在彭州一煤礦蹲點三天兩夜後證實,李麗的“丈夫”任可青確實與一名婦女租住在彭州一條仿古街的“雲陽旅社”。
10月3日,子夜12點半,李麗帶着表哥表弟趕到“雲陽旅社”四樓的房間。敲開門後在任的牀上還躺着一個女人。氣急敗壞的李麗步履蹣跚直指那女人破口大罵:“老傢伙,花婆娘,你敢偷我的男人喲。”那女人也不甘示弱反脣相譏:“哪個偷你的男人?你纔是偷我的男人,不要臉!”說着便不緊不慢地從櫃子裏拿出結婚證、身份證,一一擺出。驚慌失措的任可青吞吞吐吐:“誤會,誤會。”趁着兩個女人火拼之際溜之大吉,至今未歸。
“偵探”紅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感慨萬千:“兩個女人都是受害者,可是任可青至今無影無蹤,兩個女人都拿他沒辦法。我們的責任已經盡到了。”
-“偵探”故事三:
牀上逮到二奶證據富商簽下“貧窮協議”
今年7月14日深夜,四川崇州富商朱勇強怎麼也沒想到這個夜晚會成爲他的“滑鐵盧”。
從2002年夏天開始,楊雪芳就發現丈夫常常神出鬼沒,吃罷晚飯就不知所終了。而半夜時分,他又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家中。她懷疑丈夫心裏有鬼,卻苦於沒有證據不好發作。今年7月初,她向女子維權調查中心提出調查取證的申請。
7月9日下午1時許,朱勇強騎着摩托車來到茶館,後座上還搭着一個女人。她是不是朱包養的二奶呢?
初步摸清情況,“女偵探”們決定在朱勇強與該女子在距自家僅3公里處租住的房子附近進行深入偵探。11日晚7時,韋娟透過窗戶用望遠鏡觀察發現,與朱勇強一起喝茶的那名女子正在對面房裏。10分鐘後,朱也出現在望遠鏡裏,兩人儼然一對夫妻,穿着暴露,看樣子剛洗過澡。兩人牽手走進臥室,燈滅了……
經過幾天的偵查,朱勇強幾乎每晚7點左右來這裏,12時前離開。7月14日晚9:30,朱再次來到這裏,韋娟立即將情況通報給楊雪芳。幾分鐘後,楊雪芳帶着弟弟及女兒、女婿殺到。“咣噹”楊的弟弟飛起一腳蹬開房門。“啪!”室內電燈被打開,他們一擁而上,衝進臥室。燈光下,朱和那名年輕女子正赤身裸體地“糾纏”在一起……證據在握,朱勇強極不情願地寫下一份證明自己“包二奶”的證詞。
楊雪芳將丈夫包養二奶之事起訴到法院,申請法院判決離婚。律師稱,因爲朱勇強對配偶不忠,法院在分配財產時將偏向無過錯的妻子一方。因此,他寫下的那份證詞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簽下的一份“貧窮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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