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可是那個“倒座南衙開封府”的包相爺不但斷了,而且還斷了皇帝老子的家務事,正可謂一斷通天,一斷成名。於是有人傳言:與其說秦香蓮有幸找到了清官,不如說這個弱女子成就了老包鐵面無私的一世英明。不管他倆誰沾了誰的光,反正聽說老包活着那陣子,就沒再接到過類似的投訴。
可惜時過千年,排着隊遞狀子的“秦小蓮”、“小香蓮”們一批批層出不窮,卻不見敢再斷家務事的“小老包”。好在不似大宋朝一般拘謹閉塞、女權低微,今日的秦香蓮們各個身懷絕技,敢做敢當,作風硬朗,竟然自立門戶——“偵探門”,對天下花心男人集體出拳。她們走街串巷、跟蹤暗訪,轉戰南北、千里追查……一時間,天下負心漢和衆“二奶”惶惶不可終日。有不少人爲這些巾幗英雄的“正當防衛”鼓掌叫好,並戲稱:“秦香蓮”手拉手,“陳世美”們抖三抖!
的確,從人之常情的角度來講,對付“包二奶、婚外戀”以及那些惡意“轉移感情、轉移財產”者,私人偵探式的窮追不捨似乎並不過分。但是,我們更應該回到理智的軌道上來。畢竟,我們國家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各種形式的民事事務調查所、安全事務調查所等具有私人偵探所性質的民間機構”的。調查、取證的權力應該在公安部門和檢察機關,即便她們稱自己能做到“在法律的範圍內調查”,那也只取決於其自身的行業自律而已。
所以說,自以爲“找到了組織”的秦香蓮們,正在不亦樂乎地打着法律的“擦邊球”,很團結,也很危險。面對“家務事”之類司法實踐中較難把握和操作的問題時,當一般老百姓更多地把目光投向民間調查機構時,更需要我們局外人的清醒。
試問:法律能否在私人調查這個領域完善立法呢?能否成立專門的機構來幫助公民取證呢?擦邊球能否重新回到球檯上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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