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調查員在加入時都要宣誓:“遵守國家法律,遵守職業道德,嚴守機密,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但仍存在着許多爭議,一些市民質疑:靠暗中跟蹤、拍照、攝像這種難以見光的手段來搜尋證據,是否會侵害到別人的隱私權?
一些法律工作者也指出,得邦商務信息服務公司是一家以商務信息服務爲主的公司,但其下屬的“女子維權中心”卻專門調查婚外情、家庭暴力、轉移婚姻財產,其合法性有待商榷。“主要是我國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範。”
雲南標誌律師事務所律師袁志剛認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的若干規定,這些調查員在調查取證時,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不違反社會公德,經法院質證後,她們取得的證據同樣有效。也就是說,她們只要掌握好“度”,其行爲是合法的。
雲南中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勇猛強調說:調查員在取證據的過程中要講究保密性,不要向外界泄露,以免造成不良後果。他對女子維權中心持支持態度。
昆明市中級法院一位法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取證主要還是通過公安部門、檢察機關來收取。當事人委託女子維權中心蒐集的證據,只要是通過合法途徑取得,證據應該是有效的。這位法官表示,關於女子維權中心的合法性,目前還不好說。
“婦女兒童都是弱勢羣體,他們並沒有多少經濟來源,讓他們‘付費維權’肯定不現實。婦女兒童的維權,政府有專門的機構,‘婦聯’、‘婦女兒童法律援助聯絡中心’等這些部門都能給他們提供幫助,我們不支持商業性的維權。”
“儘管現在婦女的維權意識較以前有了普遍提高,但仍有許多婦女不懂得維權。一些維權意識強的婦女能聚到一起,以討論的形式相互交流心得,表明我們婦女同胞的維權意識正在逐步提高和深化,這是具有進步意義的。”“在我眼中,她們並非偵探,因爲在我國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偵探的地位,我更願意把她們看成女性權益調查者。”四川省婦聯權益保障部副部長鬍國琴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對成都得邦婦女維權中心有如此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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