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對很多人來講,本案發生的事實可能是聞所未聞的。人們瞭解的犯罪類型也許有很多種,但很少有人聽說過,因瑣事相爭,兩人一起綁上巨石投河的案件。然而,這樣奇怪的事情就在津郊發生了。被告人劉樹和與同村男子孫國發產生糾紛後逞強好勝,居然提出和孫國發一起捆上巨石投河。事實上,二人也的確實施了該荒唐行爲。所不同的是,劉樹和掙脫尼龍繩游上了岸,孫國發卻被巨石墜入河底,溺水身亡。近日,本市北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劉樹和有期徒刑10年,並賠償死者家屬人民幣15萬餘元。以包庇罪判處隱瞞劉樹和犯罪真相的被告人孫二林有期徒刑10個月。
瑣事相爭
春天是充滿希望的季節,對於津郊鄉村來講,這句話更有着實實在在的意義。發生本案的村子毗鄰城區,是本市重要的蔬菜產地,村裏不少人是以種菜爲生的。但凡對蔬菜生產有一點了解的人都知道,三月正是西紅柿、茄子、洋白菜、萵筍等蔬菜種植的季節。因此說三月是菜農一年的希望,毫不過分。
今年3月16日,勞作了一上午的劉樹和與村民孫國發和另外兩個朋友擺下酒菜欲痛飲一番。劉樹和、孫國發都是豪爽人,席間推杯換盞,不一會兒二人便醉了。中午1點,孫國發的妻子小英因家裏有事,來找孫國發。見丈夫“滿面紅光”、兩眼惺忪,一副醉相,小英氣不打一處來,給了丈夫幾句。哪知,坐在一旁醉意甚濃的劉樹和依稀聽了幾句,便認爲小英是在罵他,心裏很不是味道。一向“不省事”的劉樹和站起身來,與小英爭吵起來。被勸開後,小英回到家中越想越氣,於是來到劉樹和家的菜地,找劉評理。二人情緒都很激動,哪還有什麼理可講?沒說三句話,就對罵起來。
開始,孫國發還是一副息事寧人的樣子。妻子去找劉樹和後,他還認爲“小英找到劉樹和,把話說開了,一會兒就回來了。”哪知妻子去了半晌也沒回來。孫國發感覺事情不妙,於是穿上鞋風風火火地跑到劉樹和家的菜地。見劉樹和正與妻子像鬥雞般爭吵,孫國發怒從心生,便指着劉樹和說:“你也是個老爺們兒?跟一個婦道人家對罵,你不嫌丟人啊!”而劉樹和此時情緒格外激動,一點也不服軟,二人就這樣動手糾纏在一起。
抱石投河
劉樹和一向以“英雄好漢”自居,四鄰八村也不知道有多少“玩鬧”栽在他的手裏。孫國發和他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廝打歸廝打,誰都沒使出狠招。可是,劉樹和一犯混,不管是誰,一定要讓對方低頭服軟不可。剎那間,劉樹和的頭腦裏不知怎麼產生了這樣一個不可思議的想法———“孫國發你還別不服,你要是英雄好漢,咱倆一起拴着石頭跳河,看誰不怕死!”心裏無比義憤的孫國發此時毫不示弱:“跳河就跳河,你敢跳我絕不後退半步!”事已至此,兩個都很剛愎自用的人已無退路。於是,劉樹和跑到地頭,搖着了他的“狗騎兔子”,而後將孫國發拽上車去,跌跌撞撞地向村北的外環河駛去。途中,劉樹和心裏七上八下:難道真的兩個人一起拴着石頭跳河,那不是死路一條嗎?本來自己想嚇唬嚇唬孫國發,沒想到這小子比自己還犟。一路上劉樹和尋找着給自己下臺階的機會。
雖然是中午,但路邊的菜地裏還有零星勞作的菜農。見村民二林還在地裏幹活,劉樹和停車把二林叫了過來。二林跑到近前,劉樹和對他說:“我們倆去跳河,你上車,一會兒把我的車開回來。”其實,如果二林能及時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盡力將二人勸回的話,這場悲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誰知二林居然一句話沒說就上了車。爲了不“食言”,劉樹和還將路邊一塊重達130斤的石頭搬上了車。
來到外環河邊,已無退路的劉樹和只能來真的了。他將石頭搬下車,用車中的一條藍色尼龍繩捆在石頭上,並留出兩個繩頭。他先將一個繩頭系在自己腰間。捆完自己後,劉樹和乜斜着雙眼看着孫國發,眼角掛着譏笑。其實雙方此時如能冷靜下來,理智地處理問題,二林再極力進行一番勸解,這場悲劇本不該發生。但孫國發見劉樹和狂傲至極,決定要奉陪到底,並立即將繩子死死地系在腰間。就這樣,劉樹和抱起重達130斤的石頭和孫國發一起跳入河中……
隱瞞事實
春寒料峭,水冷刺骨。跳入河中後,已完全喪失理智的劉樹和、孫國發,一邊拖着下沉的巨石,一邊竭盡全力拉拽和按壓對方。過了一會,二人精疲力竭,被巨石墜入河底。在水中,劉樹和猛灌了幾口水,意識有些模糊。但畢竟命懸一線,出於本能,他使盡平生之力,在被墜入河底後約一分鐘掙脫了繩子,連蹬帶刨浮出了水面。爬上岸後,劉樹和躺在水邊,吐了幾口水。突然,他像從夢中驚醒一般問旁邊的二林:“孫國發呢?沒上來是嗎?”二林一愣。剎那間,兩人突然認識到事件的嚴重性,一同跳下水去。在水下二人一通亂摸,終於將孫國發撈上岸來。而此時的孫國發兩眼緊閉,不知是死是活。
劉樹和認爲孫國發已經死了,心裏恐懼至極。爲逃避責任,他又將孫國發放回水中,致其溺水身亡。劉樹和與二林開車回到劉樹和家菜地後,剛纔的事像電影一樣在劉樹和的腦袋裏來回放了好幾遍。劉樹和認爲,將孫國發撈出水面又放回水中的事實,對自己非常不利,於是和二林訂立攻守同盟,商定不將該情節向民警交代。
回到家後,劉樹和與二林把跳河的事跟家人說了。劉樹和的家屬聽完後立即報警。二林也單獨報警。報案後,劉樹和與家人及二林一起來到現場。民警趕到後立即組織打撈。打撈人員將孫國發打撈上來時,繩子還死死地系在他的腰間。打撈人員只得將巨石一起打撈上岸。
將劉樹和、二林帶回後,民警立即對二人進行了突審。開始,劉樹和拒不交代將孫國發撈出又將其放入水中的事實。二林也隱瞞了劉樹和在水中拉拽孫國發和將其撈出後又放入水中的事實,企圖幫助劉樹和逃避法律追究。
但是,事實就是事實,事實即使可隱瞞一時,卻終有真相大白的時候。民警見劉樹和、二林供述疑點頗多,遂加大審訊力度。在警方強大攻勢之下,劉樹和首先交代了隱瞞案件事實。既然劉樹和已招了,二林只得供認了。
-法院判決:故意殺人罪成立
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公訴機關提供了大量證據,認爲被告人劉樹和的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孫二林的行爲已構成包庇罪,應依法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樹和及其辯護人,以“劉樹和主觀上沒有殺死被害人的故意,客觀上對被害人沒有實施任何的行爲”爲由,提出被告人的行爲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庭審中,死者家屬向二被告人提出了32萬餘元的附帶民事賠償要求。被告人劉樹和表示,因家庭經濟困難只能先賠償被害人喪葬費,其他賠償項目暫無力給付。被告人孫二林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包庇罪有異議,並稱起訴書指控其犯罪事實不存在。
庭審後,法院進行了合議、評議。法院認爲,被告人劉樹和明知用繩子系在身體又拴在石頭上一起跳河,會造成死亡的後果,仍與被害人共同跳入河中,並相互撕扯。後將被害人撈出水面又放回水中,致被害人溺水死亡,核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被害人對死亡結果有一定過錯責任,故對被告人劉樹和酌情從輕處罰。劉樹和應賠償4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全部損失的90%。被告人孫二林故意隱瞞被告人劉樹和犯罪事實的重要情節,其行爲已構成包庇罪,應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樹和及其辯護人以及被告人孫二林的辯護意見,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涉案人物皆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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