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日前,天津市出臺了《天津市國有特困企業整體分流安置職工暫行辦法》,對天津市國有特困企業整體分流安置職工實施了勞動保障優惠政策。據市勞動保障局有關人士介紹,目前,該辦法已開始在天津市實施,主要適用於經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國資委確認的特困企業中準備實施破產、依法註銷或被吊銷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進託管中心享五項優待
新的辦法規定,本市將通過在國有控股集團公司(總公司)建立國有特困企業職工託管中心,爲進入托管中心的職工和退休人員提供全方位的管理服務。進入托管中心的人員可享受五項再就業優惠政策: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補貼;病殘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大齡老職工社會保險補貼;達到傷殘等級工傷職工的基本生活費和社會保險補貼;再就業職工給予經濟補償金等。分流安置有五項優惠
對企業採用分流辦法安置職工的,該辦法規定將再就業資金和再就業政策等多項扶持措施聯動,同時制定了五項優惠政策:一是對申請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的人員,核發再就業優惠證。二是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企業,憑職工轉出勞動關係和職工接收單位的有效憑證,根據企業的財務狀況,由市再就業資金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金補貼。人均最高補助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三是鼓勵用人單位接受分流職工勞動關係。四是對積極吸納安置職工再就業的企業和社會組織給予鼓勵。五是對分流安置職工的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更加靈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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