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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上午,從市民政部門及多家酒樓獲悉,12月以來不僅出現新人結婚登記看漲現象,2005年1月2日(農曆廿二)、8日(農曆廿八)及2月6日(臘月廿八),將出現農曆猴年歲末的結婚高峯。就此現象和民間有關“雞年無春不吉利”的說法,記者展開調查採訪。
上午,在河西區民政局登記大廳內,記者隨機採訪了幾對前來登記的新人,他們對“雞年無春”的說法都不相信。他們表示,這是爲了和春節連在一起喜上加喜,同時考慮婚假和春節長假“連體”,有充分時間外出度蜜月和休息。
市民政局婚姻處處長劉王記稱,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全市56000對新人登記。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結婚登記人數增加了2萬對,預計今年全市登記人數要突破8萬對。究其原因有:
1、歷史因素是主因。1980年,我國頒佈的第二部《婚姻法》中對晚婚年齡有所放寬,致1981年本市新婚登記量猛增,從1980年的全年13萬對漲到1981年的18萬對。23年後,歷史結婚“洪峯”孕育的孩子長大成人到了法定結婚年齡,導致今年登記數量增多,且在未來幾年內,都會如此。
2、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記條例》頒佈後,由於手續簡化,以前不登記就“結婚”的情況得以杜絕,這也成爲今年登記人數增多的原因。同時,往年11月、12月是登記淡季,也是因舊婚姻法登記手續繁瑣,需早做準備。現在新人往往籌劃婚禮時便來登記。因此,春節前扎堆兒登記的新人相對看漲。
陰曆陽曆“陰差陽錯”
雞年無春屬正常
2005年2月4日,即農曆猴年臘月廿六立春,這樣隨後到來的雞年就無春了。
據市科技館天文專家稱,“無春”只是陰曆和陽曆間的“陰差陽錯”,農曆和陽曆每月天數不同,立春往往在陽曆年2月4日,而春節又不離立春“左右”。按此換算,立春趕在春節前很正常。2001年至2010年,就有5次“立春”在春節前。如2008年立春出在2月4日(臘月廿八),致鼠年無春。2010年2月4日(臘月廿一)立春,致虎年無春。專家說,民間有些迷信說法實在荒謬,毫無科學根據。十二屬相只是古代紀年的標籤,爲方便好記,將十二地支冠以動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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