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五名年方十五六歲的小男孩在網吧將被害女孩約至一平房內後,使用暴力將被害女孩輪奸。從當日13時直至次日中午,被害女孩長時間慘遭蹂躪。被害女孩雖極力反抗並猛咬被告人,但終未逃脫厄運。近日,法院以強奸罪對五被告人進行了宣判。
2004年9月5日13時許,被告人王某、張某以詢問事情為由,將被害人劉芳(化名)約至一平房內。在張某某,劉某、崔某到來後,王某提議輪流與劉芳發生性關系,其餘四被告人均表示同意。由於劉芳極力反抗,五被告人猛掐劉芳脖子,並按住其手腳,且對其進行言語威脅。在劉芳失去抵抗能力後,王某、張某、張某某、劉某多次輪流強行與劉芳發生性關系。
被害人證言證實,事發當日,她在網吧上網時被張某叫了出來,與張某、王某到一家臺球廳附近的一間平房聊天。張某某、劉某和一個姓崔的來到後,幾人小聲商量了一下。接著,張某就脫她的衣服,她激烈反抗並咬了張某,張某未能得手。而後和王某、張某、劉某、崔某一起進屋,張某、王某、張某某多次強暴了她,劉某強暴其一次。崔某未實施強奸,但幫助別人按住了她。
當晚,劉芳未能回家,全家人找了一夜也未找到她。當日中午,劉芳又被張某強暴一次。次日16時許,劉芳回到家中後,不說話只是哭。經家人追問,劉芳說出了事實。2004年9月6日中午,警方將張某抓獲歸案。後劉某、崔某相繼歸案,王某、張某某主動投案。
法院經審理後,以強奸罪分別判處王某、張某有期徒刑六年半,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6年,判處劉某有期徒刑4年,崔某的刑期是3年。法院認為,五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強奸罪。被告人崔某雖未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但其行為起到幫助作用,屬於從犯。鑒於五被告人作案時均未成年,且王某、張某某主動投案自首,可分別從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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