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李登峯“殺人案”仍未審結
李玉春案看似平常,但因其與濟寧市“下跪”副市長李信一案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此案近日一經報道,就引起了網友和媒體的極大關注。
《中國經濟時報》的一篇評論認爲,由於此前李玉春舉報行動的巨大影響,“李玉春案”絕不能簡單地看作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如何處理這一事件,將考驗相關政府和司法部門的公信力。
李玉春與李信的糾葛始於他們在上海合開的一家公司。
2002年初,李玉春在上海偶遇李信。在李信的遊說下,李玉春答應以“李巖”之名與李信共同註冊了一家巖昆公司。
最初的合作利潤豐厚,讓李玉春感到十分滿意。但不久之後李玉春發現,李信經常將毫無原由的錢匯到巖昆公司的賬上,然後提走,並且這些款項之巨令人咋舌。
李玉春決定退出這汪混水。但李信不允,在濟寧、上海等地多次劫持、毆打李玉春,並用攝像機拍下李玉春家人的住所和工作單位,威脅李玉春“如果不聽話,讓你家裏人等着瞧”。
2003年6月,李信得知李玉春正檢舉揭發自己的劣跡,便趕到上海李玉春的住所前,痛哭流涕,跪地求饒。副市長下跪情景第一次被李玉春拍下照片。
7月中旬,在上海的一家酒店中,李信又一次跪在李玉春和其弟李登峯面前,乞求他們不要告發自己,並被拍下照片。
爲表明“誠意”,李信還寫下“保證書”,保證自己“不再做”、也不再“指示別人做任何一點傷害李玉春的事”。
李玉春拿到李信下跪的照片和保證書後,繼續躲藏在北京、上海檢舉李信。
在山東省臨邑縣,李玉春的家人經常收到匿名電話的威脅,要他們交出李玉春,並恐嚇他們不要讓李玉春到處告狀。李玉春將來電的手機號碼拿到電信局查詢,發現其中大部分是濟寧市的號碼。
2003年10月18日,李玉春的二姐李玉芬到母親馬勝蘭家中,發現門上貼着大字報,上面有辱罵、威脅她母親和妹妹李玉春的文字,而且,母親家的門窗玻璃全都被敲碎。
李玉芬說:“我母親和繼父對我講,濟寧來了七八個男的,門窗玻璃全是他們砸的,門上的大字報也是他們貼的,他們進門就砸,併到每個房間找李玉春,還威脅我母親,讓我們一家人都留條後路,讓我妹妹把李信磕頭的照片和李信寫的保證書交出來,不然的話,就讓我們全家‘人間蒸發’。”
2003年10月21日晚,李玉春的弟弟李登峯又接到李信手下的電話,對方約他在臨邑縣城的廣場談判,讓他交出李信下跪的照片和保證書。
當晚10時左右,李登峯發現一輛麪包車停在自家門口,裏面坐着幾名男子,便上前詢問對方是否是李信派來拿東西的。對方否認,說只是停車買口水喝。
麪包車從李登峯門口開出不到20米,又停了下來。李登峯覺得蹊蹺,便再次上前詢問。車上一人揮拳便打,李登峯遂與對方發生衝突,致使一死一傷。
2004年5月14日,李登峯涉嫌殺人案在德州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
李登峯的辯護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向法庭出示了兩張時任濟寧市副市長的李信下跪的照片,引起舉座譁然。
李登峯的另一位辯護律師趙曉明向法庭提出,“很多證據證實,被害人一方就是濟寧市李信所僱傭的殺手。”
2004年7月8日,德州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李登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賠償死者家屬8萬餘元。
7月19日,李登峯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山東省高級法院至今未對李登峯案作出最終判決。
舉報人一家被改變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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