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消息,紀念人民警察法頒佈實施10週年座談會28日在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出席會議並講話。
羅幹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要進一步深入貫徹實施人民警察法,不斷推進政法工作和人民警察隊伍建設,全面擔負起國家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爲構建和諧社會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的法治環境。
羅幹指出,人民警察法頒佈實施10年來,各級政法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嚴格依照人民警察法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行使權力,爲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羣衆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財產和社會公共財產不受侵犯,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人民警察隊伍的正規化建設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實踐證明,人民警察法是符合我國國情的一部規範人民警察工作的基本法律,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顧秀蓮出席會議並在講話中指出,制定和完善人民警察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相關法律,是全國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客觀要求。要進一步加快人民警察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法制化進程,爲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保障。各級人大要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確保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得到全面有效的貫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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