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遵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故意傷害犯、盜竊犯王凱,故意殺人犯張恩泰,故意殺人犯李洪林等重刑犯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被執行死刑的有在元旦凌晨將三陪女殺死的故意殺人犯張恩泰和將18歲女友殺死的故意殺人犯李洪林。51歲的張恩泰系北京市無業人員,去年1月1日凌晨,張恩泰在其租住的房屋內與三陪女陰某嫖宿時發生爭執,遂將陰某掐死,並將屍體肢解後拋棄。25歲的李洪林是遼寧阜新人,去年7月14日早上8時左右,李洪林在房山某度假村女職工宿捨內,因戀愛問題與女友宿某發生口角,李洪林即持尖刀連續猛刺宿某的胸腹部等處,將宿某殺死。
直到行刑前,張恩泰纔表示了悔意,他說庭審時兩次見到被害人家屬,卻未道歉,今天願意以死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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