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4年底,我國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數已有4300多萬人,比上一年增加了700多萬人。生育保險制度的逐步實施,在有效維護女性合法權益,緩解女性就業難等問題上的作用日漸顯現。對此,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們紛紛表示讚賞,並呼籲加快生育保險制度在我國的普及。
全國人大代表陳俐認爲,女性和男性只有生理上的差別,如果在生育、醫療等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男女平等就有了保障。
全國政協委員汪正生指出,隨着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企業職工由“企業人”改爲“社會人”,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成爲當前國有企業改革穩步推進亟待解決的問題。“必須積極推進包括生育保險在內的基本醫療保險,讓困難企業職工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進入醫保,解決原國有企業的退休人員、被託管的職工和下崗失業人員的醫保問題。”
全國婦聯有關負責人提醒,目前社會對針對婦女的相關保障還有很大欠缺。首先是保障覆蓋面較窄。我國現行的生育保險制度僅限於城鎮企業,參保的企業絕大多數是國有、集體企業或原是國有、集體企業現已改制的企業。新建非公有制企業參保比例低,尤其是一些生產季節性強、女職工流動性大的企業,參保率更低。
無專門機構、無專人管理……生育保險的管理體制尚不健全。目前各地生育保險除少部分已歸併到醫療保險外,大部分仍然分散在養老保險等部門管理,多爲兼管,影響了生育保險工作的正常開展。
一些代表委員認爲,要解決生育保險實施中的這些問題,還需通過加快有關立法進程、對參保對象採取強制性措施,將之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一起納入社會保險強制徵收範圍等辦法,進一步加快生育保險制度的推廣和實施,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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