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發生在陝西西安市金花路上的特大持槍搶劫案,於3月27日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王泰民、薛小寶落入法網,涉案槍支和子彈也被繳獲。
3月23日凌晨1時45分,受害人趙某駕駛本田轎車回家,在西安金花路停車到後備廂取東西。這時,一名歹徒手持一把手槍徑直從馬路對面走到趙某跟前說:“把錢拿出來!”趙某本能地一轉身,“啪”的一聲槍響,歹徒對準趙某腰部打了一槍,將趙某打傷。歹徒搶走趙某裝有手機一部、銀行卡7張(內存十幾萬元)、7000元現金的外衣逃離。
案件發生後,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當即啓動大要案預警應急機制,成立專案組迅速展開偵破工作。專案組調用案發小區門前的保安錄像資料後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爲兩人,作案後駕駛一輛山西牌照的紅色桑塔納轎車逃離現場。通過對受害人傷情進行技術鑑定,認定歹徒所持槍支爲仿警用“六四”式手槍,殺傷力較大。專案組當即決定,劃定偵查重點,以車找人,在西安市各交通要道設立治安卡點,聯繫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重點監控西安通往山西高速公路上的可疑車輛。
案發當日中午,一輛車牌號爲晉K0963×的紅色桑塔納通過收費站向山西方向駛去,其車輛顏色、外觀特徵與這起案件中嫌疑人使用的車輛基本一致。駕車人爲一箇中年男子,其體貌特徵也與案發現場錄像上的嫌疑人之一基本吻合。
3月24日凌晨3時,民警長途奔波8個小時,一路追蹤該車進入山西運城。在山西警方的協助下,在運城市汽車站附近一家賓館的停車場發現了該車。6時許,刑警們將還在睡夢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泰民摁倒在地,從其枕頭下搜出一把已上膛的仿“六四”式手槍和子彈31發,同時起獲被搶的手機和部分贓款、贓物。
專案組民警當即對王泰民進行突審。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最後如實供述了作案經過。犯罪嫌疑人王泰民今年40歲,是山西萬榮縣榮和鎮人,因做生意賠了錢萌生搶劫惡念。他花了6000元錢從山西太原買來兩把手槍,並從山西租來紅色桑塔納專門作案用。3月13日,他夥同同鄉薛小寶駕車從運城到西安物色目標預謀實施搶劫,其間多次未遂。3月23日凌晨,二人又出來尋找作案目標,在西安東二環看見了受害人駕駛的本田車,即尾隨受害人到其居住小區門口開槍實施搶劫。他還交代同案的薛小寶身上也有一支槍。
同時,另一路專案組民警發現了薛小寶的蹤跡。3月25日中午,刑警大隊偵查員王勤學、王平等6名民警在西安市大明宮建材市場附近薛小寶的住處將其抓獲歸案,他藏在衣櫃內的一支嶄新的仿“六四”式手槍和5發子彈也被繳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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