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實行年薪制,最低6萬元,最高16萬元———杭州市人事局昨天宣佈,醞釀已久的政府僱員制將正式開始在杭州市級機關內試行。剛剛出臺的《杭州市政府僱員管理試行辦法》明確規定“政府僱員佔用僱傭單位行政編制”。杭州市人事局政策法規處負責人解釋,此舉旨在避免僱傭單位變相增加機構人員,增加不必要的財政負擔。
據瞭解,杭州市政府僱員分普通僱員和高級僱員兩種。普通僱員須有本科以上學歷和3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高級僱員原則上要有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在本專業領域有較高知名度和較大影響力。
《杭州市政府僱員管理試行辦法》規定,政府僱員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僱用期一般爲1年~3年。政府僱員的人事關係由人才交流機構代理,單位和本人按規定比例繳納社會保險,並享有與公務員同等的休假、工傷、撫卹待遇,此外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杭州的政府僱員制主要在市級機關試行。
目前政府僱員制雖在國內多個城市嘗試,但至今爭議尚存。
有人認爲,實行政府僱員制,相對於中國傳統的行政管理體制是一種嶄新的、靈活的機制,打破了政府傳統的錄用人員辦法,引入契約觀念,首重專業知識,是對現行行政管理體制的有益補充,並能夠增強公務員隊伍的生機與活力,是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的一種有效嘗試。
但也有人認爲,目前公務員隊伍中人才濟濟,只是因爲體制的原因限制了個人潛能的發揮,置現有人才於不顧尋求“外援”,實屬人才浪費。同時,在現行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並沒有規定在公務員序列之外有政府僱員,而正在制定中的公務員法中也沒有政府僱員一說,招聘政府僱員顯然於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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