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馮兆君):記者4月6日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進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步伐,爲本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健康發展培養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市勞動保障部門已制定了《2004—2007年天津市職業培訓規劃綱要》,並將採取10項措施。到2007年,本市高級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佔全市技術工人的比例由目前的13.05%提高到26%,技術工人持證率將達到100%。
這10項措施是:
(一)按照《2004—2007年天津市職業培訓規劃綱要》確定的培養10萬名高級工和3萬名新技師的任務,確定分年度實現的工作目標,分解下達到各行業、總公司,實行目標考覈責任制。
(二)鼓勵企業結合生產實際開展高級能人才的培養。加快建立以職業能力爲導向,以工作業績爲重點,注重職業道德和職業知識水平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
(三)依託高級技工學校、職業院校,完善教學方式,突出專業技能訓練,強化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內容,採取校企結合、定單培養等方式,加快培養高技能人才。
(四)鼓勵和支持民辦、中外合辦培訓機構的發展。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教育、計劃發展、財政、稅務、物價、工商、民政等部門儘快制定和完善有利於民辦培訓機構發展的相關政策,爲民辦培訓事業的發展營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環境,保障民辦培訓機構及其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積極引進國外優質職業培訓資源,鼓勵國外組織、個人依照我國法律,同本市培訓機構和其它社會組織合作,舉辦高水平的職業培訓機構。
(五)改革技師考評辦法,暢通高技能人才成長渠道。改革技師評聘制度,逐步將技師考評由主管部門下達控制指標,改爲凡符合技師申報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自願申報參加技師資格鑑定。打破資歷限定,突破年齡限制,打破身份限制等等,建立和完善評價體系和方式。
(六)進一步推動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與培訓、就業制度相結合。認真貫徹實施“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嚴格執行就業准入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用人單位招收、錄用職工,屬於國家規定實行就業准入制度的90個職業(工種),必須從取得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學歷證書、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並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一般職業(工種),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學校的學歷證書、職業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優先錄用。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人員,也必須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
(七)建立使用與培訓考覈相結合、待遇與業績貢獻相聯繫的激勵機制。加大技術技能分配比重,提高關鍵技術崗位收入分配水平。提高技師、高級技師津貼標準,納入工資總額。在去年技師津貼和高級技師津貼調整後。勞動保障部門將與其他部門共同研究,將對培養技師、高級技師的培訓機構給予每人800—1000元的政府補貼,對有特殊貢獻的技師、高級技師每月給予200元的政府津貼。
(八)建立技能人才進修和培訓制度。企業的職工培訓經費按企業工資總額的1.5%至2.5%提取(2004年全市企業工資總額302億元,按1.5%提取爲4.53億元;按2.5%提取爲7.55億元),在成本中列支,專項用於職工的職業培訓。把職業培訓納入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保障職工接受培訓的權利。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定期對職工進行培訓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定期接受培訓是職工的合法權利,使勞資雙方做到心中有數,也便於職工維護自己接受培訓的權利。
(九)建立高技能人才獎勵基金,實施高技能人才獎勵措施。每年由財政部門預留一定的專項資金,專門用於對有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的表彰獎勵。對有特殊貢獻的高技能人才和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天津市技術能手”稱號的個人給予獎勵,每二年評選一次。尤其是對貢獻特別突出的高技能人才要予以重獎,以體現政府對高技能人才的重視,在全社會形成一種示範效應和激勵效應。同時完善培訓補貼政策,補貼政策要向高技能培訓傾斜,以激發廣大勞動者學習高級職業技能的積極性。
(十)努力營造高級技術工人也是人才的社會氛圍。高技能人才是社會財富的直接創造者,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我們要通過開展技能競賽和羣衆性比武練兵活動,在各行業選拔高技能人才。建議有關宣傳部門認真總結一批高技能人才成才的典型經驗,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新聞媒體,宣傳他們的成才之路和對社會所做的突出貢獻,宣傳國家的培養和使用政策,在全社會營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會環境,引導更多的勞動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據介紹,市勞動保障部門將按照勞動力的成本優勢轉向素質優勢的要求,以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爲重點,帶動各類高、中、初級技能人才梯次發展,用2—3年時間努力培養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知識技能複合、敬業愛崗的高素質技術工人隊伍。到2007年,高級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佔全市技術工人的比例由目前的13.05%提高到26%,技術工人持證率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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