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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有罪推定到疑罪從無理念的轉換需要一個過程,佘祥林案正好發生在這一司法理念轉變過程中。”京山縣法院辦公室主任汪瑞華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暗示“有罪推定”是造成佘祥林殺妻冤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據汪瑞華介紹,4月13日上午9時,佘祥林一案將在京山縣法院如期開庭審理。這次庭審主要圍繞佘祥林故意殺妻一案展開,至於佘祥林的前妻張在玉是否涉嫌重婚,張在玉的家人是否隱瞞了張在玉還活着的事實,將不在這次庭審範圍之內。
荊門市中院的一負責人告訴記者,佘祥林被羈押了3995天,按照《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初步估算佘的賠償金將在22萬元左右。
責任人肯定會追究
4月7日上午,汪瑞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京山縣法院對佘祥林故意殺妻一案的審理髮生在1998年期間。而1997年,我國刑法正從有罪推定向疑罪從無轉變。
汪瑞華說,京山縣法院在歷史上還沒有出現過這樣的冤案,這爲法院敲響了一記警鐘,需要每個法官樹立新的刑法理念,即從有罪推定向疑罪從無的理念轉化。事件發生後,京山縣已在法院開展了警示教育。
至於錯案追究將追究到哪一級,汪瑞華表示,下一步相關責任人肯定會受到追究,但這些都必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錯案追究辦法來處理案件中有關責任人。
8月就該提前釋放
記者在沙洋監獄總醫院見到佘祥林時,佘祥林正和女兒一起享受午後的陽光。佘祥林氣色不錯,他告訴記者,現在他的精力比以前好了很多,但還需要一定時間的靜養。他已經收到京山縣法院的傳票,並委託律師蒐集有關庭審的證據。佘祥林說,他現在心情十分複雜,對未來也沒有什麼具體打算,回想起自己所受的十多年冤獄,便會受到很大刺激。
據悉,佘祥林後來在監獄服刑時表現不錯,爭取到了多次減刑,到今年8月就該提前刑滿釋放了。
相關幾人都應獲賠
4月6日下午,佘祥林的律師張成茂到醫院看望佘祥林後,已於次日下午赴京山縣法院查閱相關案卷。張成茂說,佘祥林涉嫌故意殺人一案法律事實已經十分明瞭,宣判佘祥林無罪只是個時間問題。張成茂是北京天溢律師事務所律師,此前曾爲“饒趙糾紛案”做過趙忠祥的代理律師。
張成茂對記者說他此行的主要目的在國家賠償方面,“從已經反映的材料來看,不僅佘祥林的哥哥佘鎖林因爲這起冤案被有關部門關押了41天,佘祥林的母親也被關押了9個來月,而且,天門還有3位農民因爲作證也被關押。”“既然這種行爲不僅沒有被保護而且還被打擊,所以就都應該得到國家的賠償。”
新聞提示
佘祥林,湖北省京山縣何場村人,系京山縣公安局馬店派出所原治安巡邏隊員,因涉嫌殺死妻子兩次被宣告“死刑”。後因證據不足逃過鬼門關,被京山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但在3月28日,被佘祥林“殺害”達11年之久的妻子張在玉突然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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