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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通過多方努力,終於專訪到了當年負責辦理“佘祥林殺妻”一案的盧定成。那時,盧定成是京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而現在他已經升任京山縣公安局副局長。
記:對於這個冤案,作爲曾經的負責人,你現在怎麼想?
盧:現在回想起來,感到十分的遺憾。遺憾當時沒有給兄弟們一個禁令。
記:這個禁令指的是不是“禁止刑訊逼供”?
盧:不,不是的。我這個禁令是指沒有讓兄弟們去搞DNA鑑定。因爲如果將死者(無名女屍)和張在玉的親生母親的DNA一對,情況當時就會很清楚了。
記:那你的意思當時是沒有刑訊逼供的了?
盧:像這樣大的案件,我們一般是不允許,也不敢。但有些小案件,如偷盜等,(警察)動手的可能性是有的。
記:既然“佘祥林殺妻”一案已經被證實是冤假錯案。那麼就意味着真正的兇手還在逍遙法外。你們打算怎麼辦?
盧:現在我們已經決定對那具無名女屍進行開棺驗屍。以後要提取無名女屍的頭髮和骨頭來做DNA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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