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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打個招呼要了40萬
北京市建委一助理調研員涉嫌受賄130.8萬元案昨天開審———
昨天,市建委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助理調研員陳曉佳涉嫌受賄130.8萬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陳曉佳是繼畢玉璽之後被推上審判席的又一“工程蛀蟲”。此前有媒體報道說陳曉佳被“雙規”和畢玉璽案之間肯定有瓜葛,而通過昨天的庭審證明,畢玉璽和陳曉佳在受賄問題上確實是“各自爲戰”並無瓜葛。
對自己的犯罪事實“沒有意見”
昨天上午9點剛過,陳曉佳的兩位辯護律師最先走進市一中院22法庭,隨後陳曉佳的一些朋友也陸陸續續出現在法庭裏。陳曉佳的哥哥作爲主要的家庭成員旁聽了昨天的案件審理。9點30分,身穿一件灰色絨質外衣的陳曉佳被帶進法庭。陳曉佳被帶進法庭時,臉上有些浮腫但是表情平靜。
由於陳曉佳對檢察機關指控其受賄總額摺合人民幣130.8萬元的犯罪事實表示“沒有意見”,同時稱他過去的口供全部屬實,所以法庭調查省略了檢察官對犯罪嫌疑人當庭詢問的過程,開庭不久法庭調查就進入了雙方舉證質證階段。
證人稱其幫忙之後開口就要40萬
公訴人舉證說,2000年9月至2004年5月間,陳曉佳利用擔任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助理調研員的職務便利,接受一個企業老闆的請託,爲該老闆銷售石灰和其承攬市政工程聯繫掛靠公司提供幫助,爲此陳曉佳收受該老闆人民幣10萬元、美元5000元及捷達車、歐米茄情侶表等物。這名企業老闆的證言說,陳曉佳和負責承建京開高速公路的施工單位打過“招呼”後,施工單位選用了他的公司生產的石灰,這一單就得到銷售款90多萬元。施工單位負責人的證言說,他們用料本來應從原定的企業名錄中選擇,但是陳曉佳是“重大處”的領導,他打過“招呼”的事企業肯定要“重視”。
京郊順義的工程公司老闆朱某的證言說,他的企業本來沒有資質,爲了承攬工程他請陳曉佳幫助尋找有資質的公司掛靠。後來在陳曉佳的幫助下,他的企業不僅順利地找到了掛靠公司,還順利地在一項市政工程招標中入圍,他是大股東的公司在這項重點市政工程中順利中標。爲了靠緊陳曉佳這棵大樹,朱某不僅親自將一張存有10萬元的銀行卡送給陳曉佳,後來在陳曉佳開口要40萬塊錢的時候,雖然當時公司賬戶上沒有那麼多錢,但是他囑咐兒子借錢也要滿足陳曉佳的要求。
130萬贓款全給了婚外女友
昨天,陳曉佳對檢察院指控的收受130萬元財物的事實全部認賬,他承認和四川籍婚外女友黃某認識的幾年裏,他總計給對方匯款、現金約130萬元。但是陳曉佳不認爲自己的行爲是受賄,他稱自己並沒有那麼大的能量,政府一直在搞“陽光工程”,重大工程項目全是公開向社會招標,他不過是和下面單位打個招呼而已,具體用誰那是企業的事情。陳曉佳的辯護律師也認爲檢察機關指控的大部分事實不符合受賄罪的要件。
昨天公訴機關在法庭辯論中說,考慮到陳曉佳被“雙規”後,能夠全部交待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陳曉佳揭發他人犯罪行爲並被認定屬實,所以建議法院對陳曉佳從輕處罰。據悉,檢察機關正在對由陳曉佳揭發出來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
背景資料
陳曉佳,男,1959年生,西安人。1980年轉業到了北京市城建集團公司,先後任技術員、助理工程師。1991年升任城建集團下屬一個子公司的經營部副部長。1994年,陳曉佳調到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先後在市政處和重大工程處工作,2003年底在市建委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工作。2002年2月,陳曉佳被提升爲副處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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