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前後,一則關於“江蘇南通市兒童福利院將兩名智障少女送進南通市城東醫院做了子宮切除手術”的帖子在一些知名論壇流傳,發帖人自稱是城東醫院的一名“青年醫生”。
記者於昨日前往南通市採訪,江蘇省南通市政府辦公室、南通市民政局有關人士均向記者證實,南通市已就此事成立了調查組,“司法機關已經介入”。但是截至昨日,涉及此事的醫院領導、醫生不但表示此種事情早已有之,還堅持認爲他們“在做一項公益事業”。
“青年醫生”:智障少女被切子宮
這則被廣泛轉載的帖子內容如下:“前天,醫院來了兩名少女,是南通市兒童福利院送來的,兩名智力有障礙的女孩子,大約十三四歲。有人告訴我,她們是來做闌尾切除手術,我當時就奇怪,好好的切什麼闌尾?後來,她們看的是婦科。昨天,她們進行了手術,天啊,被切除的竟是子宮……手術是在福利院再三要求下做的,福利院的人說,兩名女孩最近來了初潮,收拾起來非常麻煩,以後性成熟之後會更麻煩,反正她們也不能結婚生育,現在切了她們的子宮,省了許多麻煩。兩名女孩,一個叫蘭蘭(爲保護智障少女權益使用化名),一個叫琳琳(化名),現在還昏睡着,懵懵懂懂住在我院四樓病房裏。”
該帖子還稱,福利院和醫院雙方簽訂協議稱,一切後果由少女的監護人福利院承擔。“我看了病歷,兩名女孩子的子宮都沒有任何問題,更沒有器質性病變。”
醫院領導:醫院對此事沒有責任
昨天,記者在城東醫院採訪時,該院婦科的醫生、護士均向記者表示沒有此事。記者在城東醫院四樓住院部找到一位護士。記者問,上週是否有名叫“芳芳”和“琳琳”的兩個少女來做過手術。該護士說,沒有。但很快,該護士糾正了記者對蘭蘭姓名上“芳芳”的口誤。該院另一名醫生告訴記者,有什麼問題可以去問領導,不要爲難護士們。
城東醫院一名湯姓副院長昨天上午在面對記者時情緒激動。他向記者表示:首先,福利院爲兩名少女做手術的事情應該去問福利院和民政局,如果對醫院有什麼看法,可以去問衛生局;另外,手術的技術問題可以去諮詢專家;最後,關於病人的情況屬於病人的個人隱私,醫院無權奉告。湯副院長認爲,醫院對此事沒有責任。
但是昨天中午,記者再次找到湯副院長,他說他本人及院裏幾位醫生已多次被派出所叫去接受調查。他說,是福利院先找到南通大學附屬醫院(以下簡稱通院)婦科要求給孩子做子宮切除手術,通院婦科醫生再找到城東醫院反覆協商,“考慮到是一項公益事業,我們就做了這個手術。”
主刀大夫:福利院院長曾承諾負責
昨天下午,記者輾轉聯繫到正在福建出差的通院婦科大夫王晨毅,他是此次手術的主刀大夫之一。他告訴記者,福利院陳副院長曾經多次找到通院婦科醫生蘇韻華,要求給兩個孩子做子宮切除手術,“是蘇韻華找到我的,當時讓我聯繫醫院,我跟城東醫院熟一些,就聯繫到那做了。”
王大夫說:“我們是搞專業的,對法律問題不是特別熟,手術之前,我們就說法律問題我們不負責任,由福利院來解決好,陳院長簽了字的,承諾她負這個責任。”王大夫表示,此次手術,他和城東醫院都沒收一分錢,“完全是義務的,當作一件公益事情,孩子早康復出院了。”
福利院:院長副院長都“不在”
隨後,記者試圖聯繫南通市福利院繆院長和該院分管兒童福利院的副院長陳曉燕。南通市福利院的門衛均說:他們不在,而且一天都沒有看到他們。
在兒童福利院門口,一名自稱姓賈的退居二線的福利院前任書記告訴記者,“絕對沒有這回事,這是別有用心的人對領導心懷不滿,在網上攻擊福利院和醫院。你們不要相信,這個事情民政局社會事務處已經來調查過了,當時就確定了沒有這個事情。上週倒是有兩名女孩送到南京市福利院看病,陳曉燕不在,開會去了。”他非常肯定地告訴記者,兒童福利院裏根本就沒有蘭蘭和琳琳這兩個女孩。
但是此前,有媒體記者19日曾以蘭蘭親戚口吻打電話向福利院傳達室表示要送一些錢和衣物給蘭蘭。傳達室表示,錢和衣物可以交給傳達室,但堅決不讓見蘭蘭。當問蘭蘭成長狀況時,傳達室說蘭蘭一切都好,就是有些智障。
多方證實:已就此事成立調查組
在南通市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兩名女孩是因爲長期痛經而做手術的。
南通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顧處長稱,南通市已就此事成立了調查組。民政局分管社會事務處的李雲生副局長介紹說,司法機關已經介入,而民政局並未接到需要民政局參與調查組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辦公室一副主任向記者證實,市裏確實已爲此事成立了調查組,具體的調查情況需要等調查結束才能公佈。南通市衛生局醫政處副處長黎辰告訴記者,他們於上週五下午接到羣衆匿名投訴後,當即研究調查方案,“直到現在,調查從未中斷。”城東醫院所在的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鍾秀派出所教導員田新安也向記者證實,該所所長及幾名民警已被分局抽調前去調查福利院少女手術一事。醫院醫生:“很多醫院都發生過”
城東醫院婦科一名醫生表示,對智障殘疾人、精神病人切除子宮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儘管此前城東醫院並未聽說做過這種情況,但“在很多醫院都發生過”。
該醫生說,因爲她們有智障,處理月經幾乎不能自理,“因爲不懂,往往弄的自己身上、牀上到處都亂七八糟,而這個情況每個月都有。最關鍵的是,子宮對她們來講也沒有用處。雖然切除了子宮,但是卵巢還在,並不影響她們的女性特徵。”
針對“切除子宮是爲減少經期麻煩”這一說法,城東醫院湯副院長表示,“其實別的地方肯定都是這樣在做,只不過沒有引起關注。光我熟悉的,身邊就有兩例。”
律師:如果屬實將追究法律責任
婦女兒童維權專家、山東省婦聯原婦女兒童權益部部長、律師陳沛女士昨天告訴記者,如果城東醫院切除兩名智障少女的事情屬實,福利院和醫院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她說,福利院作爲少女的法定監護人,有義務維護她們的財產和人身權益。在此事件中,兩名少女的人身健康權益顯然受到損害。“根據刑法規定,屬於故意傷害,責任人要爲此承擔刑事責任。醫院也有責任,醫生應當根據病情來決定是否需要做手術,如果兩名少女從醫學上看並不具備動手術的依據,即使雙方有協議也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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