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至15日,在四川內江某禮堂進行了一場引人矚目的公審。受審者是原任中國證監會貴陽特派辦黨委書記、主任,後任成都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的高勇,起訴罪名是受賄罪。其案雖然尚未宣判,但檢察機關已經建議判處其死刑。
這次審判之所以引人矚目,是因爲高勇曾有一份令人驚歎的簡歷:大學畢業後一年時間便實現從科員到科長的“三級跳”,然後30歲正處級,31歲副廳級,35歲正廳級。2004年8月2日——這一天,是高勇“政治生涯”定格的時刻,此時,他只不過剛剛度過了39歲的生日。受賄共計1113萬餘元,另有930多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一顆政治明星,就是因這幾個冷冰冰的數字而隕落而成爲“流星”了。
顯然,無論判處死刑與否,從“政治前途”的意義上講,這位曾經如日中天的政壇明星都已經走到了盡頭,他的“政治生命”已然結束。
又一隻“蛀蟲”被挖出,按理說這是一件令人興奮的事情。但面對此案,筆者卻怎麼也難以擺脫沉重之感。一個問題縈繞腦際揮之不去:如此政治“流星”,究竟是如何“造成”的?這顆躥升既快跌落也忽的“流星”,“映照”出了什麼?仔細揣摩之後,筆者認爲高勇事件是個難得的標本,因其同時折射出了官場、學界和商界三處的積弊。
首先,高勇撈錢之易,以及其對股市破壞力之大,讓人心驚肉跳——比如,只因爲高勇的一次“高擡貴手”,本不符合條件的託普集團便得以順利地增發了一次新股,從股市“圈錢”十幾億元,高勇也因之拿到了83萬餘元。而公訴機關指控,高勇在證監會工作其間,“英豪科教給了他90萬元,在泰港集團劉邦成處拿到160萬元,禾嘉集團18萬元”,而從導致案發的世紀中天拿到的是120萬元——天啊!“圈錢”十幾億纔給了83萬,那麼這麼多的黑錢究竟釀成了多大的股市之災?再說嚴重些,這又多大程度上擾亂了金融和經濟秩序?
上市公司都是如此“大手筆”地行賄,而一個廳級幹部也便能如此爲害四方,怎不讓人心驚肉跳!
其次,高勇奇蹟般的升遷路徑,也頗有剖析價值。熟悉他的人說,高勇做事帶有強烈的功利目的,“對有權者努力討好”,“認爲(與領導)把個人情感聯絡好了,啥事都有自己的好處,因此就把所有的功夫都用在這上面,從而走入歧途。”我相信,這話很實在。不過反過來想,這話要放在高勇“出事”前說,也許就不是這樣子了——那時肯定不說“走入歧途”,而會說“走上金光大道”。據悉,按照幹部管理的有關規定,一般的大學畢業生畢業一年後才能轉正,至少需要14年-18年時間纔有可能擔任副廳級幹部。但高勇畢業一年後就完成了“三級跳”,到副廳也只用了9年,“規定”對他從一開始就不起作用,爲什麼?聯繫到上述知情人的分析概括,箇中原因耐人尋味。
再次,除了一份讓人驚歎的簡歷外,高勇同樣有一份令人吃驚的學術成果清單:31歲時拿到博士學位。而且更讓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10餘年時間,他竟然在各類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317篇,參編書籍17部,單獨著書5部,完成研究課題44項,取得研究員職稱,成爲三所大學的兼職教授……我沒有讀到過高勇的“成果”,也沒有見過對他“學術水平”的權威評價,但我們可以做道算術題,10餘年時間發表論文317篇,算下來基本上是每月三篇的樣子,然後還能每年“參編”或“獨著”兩本書。而且,這還都是在“高勇的工作彙報材料特別多,每天向領導上報的文件少則五六份,多則七八份”的情況下完成的。照此看來,如果高勇的“學術成果”都是“真材實料”的話,他簡直是比愛因斯坦還要愛因斯坦的天才!
誰信呢?反正我不相信!但是,這些學術成果,卻成爲高勇在政壇一路攀升的重要籌碼。
因而,高勇這顆“流星”,實是由扭曲的用人方式、媚態十足的學界環境、黑幕重重的市場潛規則所共同促成。其人生悲劇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對世象的集中折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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