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從5月1日起,廣東省全面調整用電價格。商業用電、一般非工業用電和普通工業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提高0.0286元。全省綜合平均銷售電價提高0.025元/千瓦時。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稻田排灌、脫粒、中小化肥生產用電價格暫時不會上漲。
據悉,此次調價的原因是煤價和油價不斷升高,發電企業成本也出現了大幅度的上升。
此次價格調整在廣東省範圍內全面開展,並且針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不同情況制定了不同調整標準。
調整政策規定,在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中,採用離子膜法工藝的氯鹼生產用電和年產能10萬噸以上的電解鋁生產用電電度電價調整標準爲每千瓦時提價0.00143元。
另悉,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等行業目前正在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由於這些行業屬於高耗能行業,其用電價格不在此次電價調整範圍之內。廣東省中小化肥生產用電、氯鹼生產用電的用電價格也暫不調整。
企業自備電廠有關價格、收費政策暫時還沒有明文規定,近期將有相關政策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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