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省委組織部通知,若有舞弊行爲兩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我省4類幹部將在本月底參加政治理論水平任職資格考試。記者昨(14)日獲悉,省委辦公廳和省委組織部分別發出通知,未獲合格證書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一經發現有舞弊行爲即取消考試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根據通知,擬提拔擔任縣處級黨政領導職務,任職前必須參加政治理論水平任職資格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未取得合格證書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除了擬任縣處級(含正縣處級和副縣處級)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和縣處級非領導職務轉任領導職務的幹部外,未取得《四川省擬任縣處級黨政領導職務政治理論水平任職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省、市(州)委黨校(行政院校)中青年幹部班的學員,在結業前也必須參加考試。而符合縣處級黨政領導職務其他任職條件的幹部,如果本人申請後,單位就應同意其報名參考。考試將於本月23日開始,27日結束。屆時,將有5000餘名領導幹部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由省委組織部委託省委黨校負責考試專用題庫存建設工作,考試結束後,省委黨校考試中心考試系統自動完成試卷評閱。60分以上(含60分)爲合格,《合格證書》自考試之日起,按週年計算,3年內有效。
此次考試紀律嚴明,一旦有舞弊行爲,考生將立即取消考試資格,並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兩年內不得參加考試。考試成績由省委組織部於考試後3個工作日內反饋到各市(州)和省級部門。各市(州)和省級部門在接到成績通知後,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將考試成績書面反饋給幹部本人。對違規任用幹部的行爲按有關規定追究幹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的相應責任。對已任職的幹部按有關程序予以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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