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手拿拆遷補償款卻“望樓興嘆”的困境將得到扭轉。房屋拆遷補償政策計劃在今年做出調整,目前初步調整方案已經出爐。今天上午,記者從市建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的報告中獲悉此事。
市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計劃對我市拆遷評估辦法和特殊困難家庭的補償低限等做出調整。以解決市人大代表李敬提出的,房價不斷攀升,致使部分本來住房面積小的城市居民,用拆遷補償款無法買到相應住房的問題。
據悉,市建委今年將調整拆遷特殊困難家庭的補償低限及有關的補助標準。所謂補償低限,按照現有政策,如果被拆遷人房屋的市場評估總價低於規定的補償低限(城四區10.5萬元、近郊四區9.9萬元),可以得到補償達到這一低限。
但這一補償標準是多年前制定的,已經與現在社會發展不相符。方案調整後,現有低限有可能改動,且改動後有望解決特困家庭購房困難的問題。
據瞭解,目前各項調整的初步方案已經制定完成,待徵求有關部門意見、進一步論證後,調整方案將盡快上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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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拆遷補償政策
按照目前標準,北京市被拆遷房屋的拆遷補償價格平均要比該房屋的市場交易價格高出20%以上,其中中心區住宅房屋拆遷市場評估價最高在9000元/平方米以上。
在政策保障託底上,規定了拆遷補償低限,即城四區10.5萬元、近郊四區9.9萬元;自建房補助,即對於無正式住房、長期居住自建房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給予安置補助費;實行廉租還貸政策,即被拆遷的低保家庭通過實行租金補貼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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