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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樹彪涉嫌貪污、挪用公款案,在郴州市中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李樹彪從1999年至2004年1月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作案44次,犯罪金額超過1億元。他多次在澳門賭場大肆揮霍這些公款,並在廣州等地購置了價值331.9萬元的房產、車輛。
李樹彪案震驚全國。人們關注此案,不僅因爲李樹彪貪慾驚人,貪污、挪用公款手段惡劣,更因爲此案引起人們對住房公積金乃至養老保險金等其他公共保障資金安全性的警覺和擔心。安徽省直機關一位職工緻信媒體說:我們迫切想知道自己的住房公積金是否安全?有沒有被挪用?
本報記者對李樹彪案背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漏洞進行了調查。國家有關部門也來到郴州,就如何加強公積金監管、完善有關制度進行調研。
公衆基金成看管者個人提款機
李樹彪挪用億元住房公積金輕鬆自如
住房公積金成“個人提款機”
李樹彪,41歲,郴州市宜章縣梅田鄉菏葉村人,初中學歷。他最初在郴州冶煉廠車隊當司機,該廠倒閉後賦閒在家。後經親友運作,李先後在郴州市統計局、市體改委當司機。
從1994年開始的幾年中,李樹彪迅速完成了從車隊司機到手握數億元公衆資金的副處級幹部的轉變,並將6億元公衆基金當成“個人提款機”,開始了貪婪的侵吞。
檢方指控,早在1999年9月,李便利用職權便利,用單位存款作爲抵押、質押或委託貸款的方式,指使下屬從銀行挪用資金,供其進行非法活動。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裏,李樹彪用僞造借款委託書的方式,從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屬的6個管理部貸出了5000多萬元公積金。
最初,李挪用資金是爲了自己進行經營性活動,以求從中牟利。當地衆多的小煤窯因利潤豐厚,成爲李樹彪關注的對象。2000年8月3日,他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單位存款作爲抵押,從城市信用社挪出資金50萬元,用於參與宜章縣一煤礦的轉讓競標。
2001年1月下旬,李開始利用公款去澳門賭博,帶他去的是郴州市駐北京辦事處副處級調研員張志。張志向李借款10萬元港幣用於賭博,之後由張到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借款還“債”。
2002年6月後,李樹彪開始挪用鉅額資金通過地下錢莊轉往澳門,供其在賭場揮霍。
2003年是李樹彪赴澳賭博最瘋狂的一年,從9月30日至10月18日的19天裏,他經珠海拱北海關出入境共3次,攜帶公款1200多萬元。
記錄顯示,李樹彪從拱北海關頻繁往來珠海澳門,通常都是頭一天去次日便返回,也有當天去當天回的,累計在澳門待了半個月時間。
檢察機關查證,李樹彪貪污挪用的1.2億元公款中,賭博輸掉的達8000萬元,另有4000萬元被追回。
同事、親友、公司老總紛紛捲入利益鏈
國家頒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資金的歸集、存貸款有嚴格的要求,但李樹彪卻輕易地將公衆資金變成個人錢櫃,這其中,由他形成的黑色鏈條作用巨大。鏈條中的人從單位下屬、親友到社會無業人員,形形色色。
2003年8月22日,李樹彪指使中心總稽覈師王詩義以虛假的“郴州市信息市場管理辦公室”編造該單位職工集資建房的理由,讓郴州市糖酒副食品公司下崗職工楊建武爲借款授權委託人,僞造公章、資料,由李樹彪從中心騙取政策性住房資金個人委託借款320萬元。這筆款項隨後被轉入地下錢莊,供李賭博揮霍。
此後,王、楊二人還多次爲李的騙取公款出力。王於去年3月被檢方逮捕。
從2003年8月開始,李樹彪分別以衆多虛假單位的職工集資建房爲由,指使範建福、郭振宇、陳國洪、吳建祥等人,先後從中心騙取資金達近4000萬元。
在李樹彪的犯罪活動中,親友的身影不斷出現。
檢方公訴材料稱,某銀行郴州市分行營業部獲得4000餘萬元公積金存款後,作爲回報,該銀行先後爲李樹彪的堂弟歐陽山青提供19筆項目貸款,其方式都是以中心在銀行的存款作爲擔保,以各種虛假名義將資金抵押貸出,總計金額達2480多萬元。
歐陽山青挪出的這些貸款都是以個人做生意爲名,其金額從開始的每次10多萬元、幾十萬元迅速暴漲至數百萬元之多,沒有遇到任何阻力。
據悉,2003年,李樹彪與妻子李慶容辦理了離婚手續,但這被認爲是真辦手續假離婚,意在轉移其家族資產。在廣州番禺,李慶容擁有3層豪華洋房。因涉嫌窩贓罪,李慶容也被逮捕。
另據知情者介紹,李樹彪的其他家族成員也分享了他的財富,其中一個親戚專門爲他管賬,此人也於去年被批捕。
一些公司的老總也捲入其中。
2002年8月8日,李樹彪以中心的單位存款作爲質押,指使郴州市華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從該市農業銀行營業部挪出資金300萬元。其中的200萬元用於歸還兩個月前以另外一建築公司名義挪出的資金,另有80萬元被用於澳門賭博。
此後,李樹彪還先後3次指使該負責人用同樣手法從銀行挪出資金910萬元,其中大部分用於賭博。
2003年1月,李樹彪與郴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老總串通,以該公司名義,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委託借款的方式挪出資金300萬元。其中200萬元被李轉走用於賭博,其餘100萬元留給該公司使用。
同樣將李樹彪視爲財神的,還有郴州某些事業單位的負責人。
郴州賓館一名負責人向媒體披露,該賓館曾依託李樹彪,用公積金作爲擔保,從銀行貸出1000多萬元用於賓館資金週轉。具體操作方式是,以賓館職工個人名義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獲得公積金擔保後,每人貸款6萬元。
據介紹,以上述方式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有的單位確實是用於職工集資建房,但也有部分單位負責人將資金投入了個人項目。
而在2002年郴州啓動的一個城建項目中,因資金週轉不過來,也由政府出面以住房公積金抵押從銀行調用數筆資金。
挪用資金經地下錢莊流向澳門賭場
庭審情況表明,李樹彪挪出的鉅額資金主要通過地下錢莊轉賬至澳門,過程中,錢莊獲利巨大。
5月18日,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因澳門賭場不通用人民幣,因此李樹彪必須將人民幣兌換成港幣。他們採取連鎖的方式,錢到後轉到對方的賬戶上,告知賭場換成現金碼或者籌碼。定下了具體的場所後,再轉成廳碼。
幫助李樹彪完成這一環節的是廣東省普寧市的吳姓兩兄弟,主要通過一個叫“訊達士多”的日雜百貨店爲依託。
通常的做法是,李樹彪通過化名將錢從郴州匯給吳明丁提供的賬號(通常是以其馬仔的名義開設,多爲空頭公司)。然後,錢莊負責將這些匯款通過各種方式帶到澳門。
2004年初,舉報人提供的華新房地產開發公司匯到深圳某公司450萬元的線索就是其中操作方式之一。
這筆以發放民工工資爲名義領出的500萬元資金,僅僅有十分之一發放了民工工資,其餘450萬元全部打入深圳的公司。
表面上看是兩家公司之間的正常賬目往來,但檢察機關通過銀行對賬發現,這450萬元是李樹彪利用住房公積金做抵押貸出來的一筆貸款,並已被他拿去賭博了。
短短几年中,李樹彪通過吳姓兩兄弟的地下錢莊轉移的賭資,涉及的金額高達1億多元。
辦案人員:多重監管形同虛設
近日,李樹彪案的幾名辦案人員接受了本報記者的獨家採訪。他們認爲,國家頒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對資金設置了多重監管制度,如果能嚴格執行,李樹彪的案件就不可能發生。
委託貸款正常的使用流程是:貸款者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申請表,填寫後遞交中心,經中心信貸部工作人員、分管信貸的副主任及主任李樹彪本人3級審批。對於虛假貸款申請,前面兩關只要一審覈,就能發現破綻。
李樹彪如何繞過這些關卡?辦案人員透露,李挪出的資金大多從下面的管理部入手。雖然基層單位有時會問及申請貸款的是否是繳存戶、有無委託書等,李卻告知他們:“我都簽了字,還有什麼疑問嗎?”
基層工作人員平時想見到上級的一把手都不容易,一般更不敢冒犯一把手。但也有敢於直言的。辦案人員介紹說,曾有個縣裏的公積金中心領導來問各種手續,李說“你們要服從安排”。對方不服從,李樹彪立刻威脅,“不聽話就把你調到偏遠地區蹲點”,逼令對方放棄質疑。
而且,辦案人員說,《條例》賦予了主任監管、發放公積金貸款的權力。作爲管理中心的一把手,李樹彪只需一聲招呼,信貸員和副主任就可以不加審覈而簽字認可。
此案中,另外1個副主任和會計也因涉嫌犯罪被抓,內部監管環節事實上失效。
從機構設置的情況看,中心掛靠於建委,但實際上建委對中心無法管理到位。
《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必須執行“住房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但住房管理委員會主任是一位副市長,與李樹彪關係密切。
在庭審中,李樹彪直言自己有重大立功表現。此後,在質證中,李再次表明有一筆鉅款是按照某市領導的要求辦理的。
記者通過各種渠道獲悉,按照規定,承辦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受託銀行,是中行、農行兩家。但在那位副市長的指示下,範圍被擴大。李樹彪案中,四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都接受了相關業務。
一名辦案人員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向財政部門和住房委員會報送財務報告,其編制的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經財政部門審覈後,需提交住房委員會審議,李樹彪過去幾年動用瞭如此大的資金,主管領導不可能不知道。
審計、財政部門也承擔財務監管責任,但收效甚微。郴州市審計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2003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各縣區的管理權上收後,他們曾進行了審計,主要是爲了摸清家底。但這次審覈沒有發現問題。之後,沒有對該中心再進行過審覈。
被突破的還有銀行的監管。起訴書稱,李樹彪利用存在各銀行的公積金作抵押,套取銀行貸款6700萬元。按相關規定,對住房公積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抵押。但各銀行都違規給李樹彪貸款。
調查顯示,在郴州的各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李樹彪開設了數十個公積金賬戶。李時常因一些要求得不到滿足,動不動就揚言要把資金撤走。
辦案人員告知,郴州下轄六縣區的住房公積金劃歸市級統管,案發前資金總額高達6億元,2004年度達8億多元,基本相當於各大銀行流動資金總和的一半。
由於害怕失去公積金管理中心這個大客戶,並且質押貸款的風險對銀行來說極小(李樹彪貸出的錢不能及時歸還,銀行馬上可以把公積金的錢拿來填窟窿),李的非法行爲基本上沒有遇到抵制。
檢察機關提整改建議郴州市政府照單全收
李樹彪案發生後,當地檢察機關針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隱患等問題,向政府提交了建議———《專項基金(資金)管理辦法》,被政府全部採納。國家有關部門也來郴州,就如何加強公積金監管、完善制度管理進行調研。
現任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彭中華說,風險防範是目前的頭等大事。上任後,他對原有管理制度進行了全面調整,規定:申請貸款的個人和單位遞交申請後,先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實地勘察,審覈後報科長、副主任,最後到審貸小組批准,由所有人簽字才予以通過。
同時,該中心實行貸款風險責任制,貸款無法回收,簽字人員將承擔責任。稽覈科負責全面稽覈各基層單位賬目。5萬元以上貸款項目報市財政局批准,10萬元以上貸款項目由主管副市長批准。“這樣無論誰坐在這個位置上,都不可能成爲下一個李樹彪了!”彭中華說,從去年11月開始,他們一直在努力建設電腦網絡,與銀行、各基層部、省中心聯網,強化網上資金賬目的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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