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稅費改革成效顯著,中國農業即將全面進入史無前例的“無稅時代”。但眼下仍有一些地方改頭換面向農民伸手,以攤派訂報刊、截留種糧補貼、亂收費取代徵稅。農民利益仍在遭受多種損害。
媒體近日報道,晉中晉南農民不愁稅了,卻愁起了訂報紙。報道說,一村會計在辦理上級撥付1.2萬元村轉移支付款時,發現鄉政府一下就扣了3000元,理由是“要補訂報刊費的‘窟窿’”。山西省有的鄉鎮訂閱報刊的支出高達8萬元,大村的支出達到8000元。鄉村不僅要訂閱黨報黨刊,還要訂閱由10多個黨政機關單位、羣衆團體主辦的報紙。鄉村組織不堪重負,只得把負擔轉移到農民頭上。
在安徽,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地方政府竟打起了糧補款的歪主意。宿松縣給予種糧大戶2004年度糧補款應是每畝25元,而下倉鎮種糧大戶只拿到15元。原因是“縣裏又追加了20萬財政收入任務,所以鎮裏只好把一部分稅收任務追加到種糧大戶身上”。在界首市城東鄉徐寨村,農民反映他們沒拿到一分錢糧補款;有的鄉鎮莫名其妙地向農民收取“治安費”。
據有關部門統計,農民增收的50%來自種植業,其中主要是糧食生產。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收取、截留的每一分錢,都是農民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血汗錢,都會影響農民的積極性。對以攤派訂報刊、收“治安費”或其它形式加重農民負擔行爲,中央明令禁止,羣衆深惡痛絕,至今卻仍有人明目張膽地幹,說明有些領導幹部連起碼的政治素質都不具備,有關部門和地方應該認真查處。
中央反覆強調,“三農”工作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國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的基礎並不牢固,農業問題尚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農業增效難、農民增收難,仍然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從長遠看,保護和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是確保糧食生產的關鍵,而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的關鍵是讓農民增收。農村稅費改革後,仍然要注意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山西省一些鄉鎮那麼多的訂報費,其實都是上級“壓”的;安徽省界首市收的“治安費”,據調查是市政法委下的文件。因此,要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必須進一步採取措施,堅決規範各級黨政機關的行爲,減輕基層幹部的“壓力”,制止各種攤派、亂收費,嚴肅查處加重農民負擔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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