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增強對外地勞務工的吸引力,深圳決定大幅調高企業員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特區內每月最低工資從610元提高到680元,增幅達11.5%;特區外的寶安、龍崗兩區從480元提高到580元,增幅達20.83%。
據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新標準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到明年6月30日止。目前,經勞動部門註冊在深圳就業的各地勞務工有430多萬人,其中特區內有100多萬人,特區外兩區有300多萬人。
據比較,深圳最低工資曾是全國大中城市最高的。但去年下半年開始,各地爲解決“招工難”問題,紛紛調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如上海已調至635元,南京、杭州、蘇州和寧波等城市也達620元。爲確保對外地勞務工的吸引力,滿足企業發展對人力資源的需求,深圳經廣泛調查和深入論證後,決定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據瞭解,所謂“最低工資”只是企業員工工資的一部分,加班費等收入並不包括在內。深圳去年全市員工平均工資總額爲每月1208元,其中加班費達273元,佔工資總額的22.6%,不少員工的加班費收入佔到了工資總額的3成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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