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高招辦提醒考生考前做好準備,進考場時別忘帶“兩證一碼”———考生證、身份證、考試用條形碼。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在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考生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考生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要將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或者用規定以外的筆或紙答題,這種行爲屬於考試違紀,將被取消所參加當場考試的科目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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