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價局於昨天上午9:00在天津市物價局召開調整客運出租汽車租價聽證會。
根據國家發改委《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的規定,經有關方面推薦,市物價局聘請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有關經濟專家學者、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消費者和社會各界代表20名人員爲聽證會代表,聽取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提出的客運出租汽車租價調整方案,並對調整客運出租汽車租價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公開論證。經自願報名申請,我市2位市民參加聽證會旁聽。
據瞭解,此次租價調整擬將原按車型廠牌劃分租價檔次的定價方法,調整爲按機動車排氣量劃分租價檔次。擬將本市出租汽車小客車租價檔次以排氣量1.6升爲界劃分爲兩個檔次。在此基礎上,只適度上調起步租價(建議各類車型起步租價均由目前5元上調爲8元),同時取消里程計價器以外收費項目(建議取消開放冷氣收費項目),起步公里、車公里租價、等候和返程收費均不作調整。
在聽證會論證的基礎上,天津市物價局將提出調整客運出租汽車租價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定價的最終結果。
●本市現行客運出租汽車價格
本市出租車車型主要是大發、夏利、富康和桑塔納,現行運價和計價辦法是2000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大發出租車,起步價爲4公里以內5元。4公里以上至10公里區間每公里運價1.3元。夏利出租車,起步價爲3公里以內5元。3公里以上至10公里,每公里運價1.50元;空調夏利車不開冷氣時與普通夏利車實行同價,開冷氣時每公里加收0.20元空調費。富康出租車,起步價爲3公里以內5元。3公里以上至10公里,每公里運價1.60元。桑塔納出租車,起步價爲2公里以內5元。2公里以上至10公里,每公里運價2元。
以上各種車型超過10公里後,每公里加收50%返程費;每等候5分鐘按1公里運費計價。
●爲嘛調整客運出租汽車租價
1、燃油價格的持續上漲造成出租汽車經營成本不斷增加。2、我市現行客運出租汽車租價水平較低。3、本市現行客運出租車租價結構和計價辦法不盡合理。一是以機動車廠牌及型號劃分租價檔次的方式已不適應當前形式發展的要求,隨着我們汽車製造業的不斷髮展,可用於出租汽車使用的車型明顯增加,如仍按原方法劃分租價檔次將很難操作。從其他城市出租車租價檔次的劃分上看,一般都以機動車排氣量作爲劃分標準。二是,現行租價不利於提高出租汽車車型檔次。三是現行的夏利類車型加收冷氣費的方法不符合法規要求。
●調價方案擬調整起步價
市客運出租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此次租價調整擬將原按車型廠牌劃分租價檔次的定價方法,調整爲按機動車排氣量劃分租價檔次。擬將我市出租汽車小客車租價檔次以排氣量1.6升爲界劃分爲兩個檔次。在此基礎上,只適度上調起步租價,同時取消里程計價器以外收費項目,起步公里、車公里租價、等候和返程收費均不作調整。具體調價方案爲:
1、上調起步租價,起步公里不作調整:各類車型起步租價均由目前的5元上調爲8元。排氣量在1.6升(含)以下的車型(夏利類)起步價爲3公里8元;排氣量在1.6升以上的車型(桑塔納類以上)起步價爲2公里8元。
2、取消開放冷氣收費項目:即取消原夏利類車型冷氣開放時加收0.2元/公里的收費項目。
3、公里租價、等候和返程收費不作調整。
即排氣量在1.6升(含)以下的車型(夏利類)1.5元/公里;排氣量在1.6升以上的車型(桑塔納以上)2.0元/公里。計價單價仍按1公里計算,保留原租價標準中的低速收費和等候收費。即:載客運行時車速低於12公里/小時,每5分鐘按1公里收費;雙方約定等候的,累計每分鐘按1公里收費。上述兩次不足5分鐘的不收取費用。
各類車型運營10公里後,單程每公里按相應車型的公里租價標價加收50%返程費。
另外,鑑於大發類型出租汽車今年10月基本退出運營,此次租價調整僅將其起步價上調3元,即8元/4公里;公里租價仍爲1.3元/公里;等候費和返程費仍按原標準。此次租價調整後,出租汽車駕駛員的運營收入將會有一定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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