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北京市各區縣建委將不再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轉讓登記手續。記者今天上午從市建委獲悉,爲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引導和調控,穩定住房價格,本市出臺六項措施嚴格住房交易管理,其中主要內容包括禁止期房轉讓、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定款性質的費用等。
房子還沒開始蓋,開發商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各種名目收取購房人的預定款。今後這種行爲將受到嚴厲處罰。根據市建委今天公佈的《關於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切實穩定住房價格文件的通知〉加強住房交易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得擅自預售房屋,也不得將房屋以預訂、認購等方式進行預售,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定款性質的費用。對違規者市建委將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沒收違法所得,無條件退還已收取的預定款性質的費用,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通知》同時明確,禁止商品住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從即日起,各區縣建委不再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轉讓登記手續。今天起市建委將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上公示開發企業同一預售項目的退房、退訂情況。
市建委將在房屋權屬登記上控制炒房行爲,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爲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
據介紹,市建委將繼續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籤約聯機備案制度,並嚴格實行網上實名制認購,防範私下交易行爲。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開發項目,方可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買賣雙方須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系統上進行網上認購,從網上打印商品房認購書,同時與管理系統聯機備案,以保證樓盤表標識狀態的真實準確。
從今年下半年起,本市將按季發佈《新建商品房典型區域市場交易價格》,按半年發佈《存量商品住房典型區域市場交易價格》,向社會及時公佈有關市場信息,引導房地產理性投資和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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