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判決書中公開法官之間的意見分歧,這在我國尚屬首次
上午9時,備受關注的消費者狀告華星國際影城禁止自帶飲料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終審判決認爲影院禁止消費者自帶飲品的行爲不構成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李冰要求退票、賠償損失,並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首次公開法官分歧
此案審判長、市一中院民二庭庭長馬來客說,在今天的終審判決中,一改以往的“本院審理後認爲”,而是載明合議庭三名法官之間存在兩種意見,最終的判決是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這是考慮到社會上對禁止自帶飲料爭論很大,公開法官的不同意見有助於大家更瞭解法院的判決。據瞭解,在判決書中公開法官之間的意見分歧,這在我國尚屬首次。
支持原告的法官認爲影院銷售的食品牟取高利
判決書載明,合議庭中支持李冰訴訟請求的法官認爲,華星國際影城沒有理由主張觀衆自帶的飲料是不安全的。其次,影院可以禁止帶影響觀看的殼類、有異味食品,但不能擴大至禁止所有外帶食品飲料。影院銷售的食品價格大大超過市場正常情況,只能認爲其目的在於牟取高利。
支持影城的法官認爲禁止外購飲品入場已提前告知
而不支持李冰的法官則認爲,華星國際影城在觀衆須知中均已提示消費者禁止攜帶外購飲品入場,而且現在許多影院並不禁止消費者自帶飲料,華星國際影城不存在壟斷經營的情況。至於華星國際影城的飲料價格是否適當,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是擴大競爭而不是司法干預。專家解讀公開法官分歧效果有待檢驗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說,判決書中載明法官的分歧,在實行英美法系的國家中比較常見,但在我國這樣的大陸法系國家中則少見,我國還沒有這樣的先例,其效果還有待實踐來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