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五大道風貌區中心位置的民園體育場外檐整修初展新姿,成爲風貌區內的一道獨特風景。
時下,本市許多街道上的圍牆被裝點得絢麗多彩,頗具藝術韻味。您瞧,在赤峯道上五顏六色的“鮮花”與精美的鐵藝欄杆交織在這段圍牆上,和路邊綠綠的嫩葉相映成趣,使整個街道充滿美感,顯得生機盎然。
經天津市政府批准,本市近日發佈實施修訂後的《天津市城市容貌標準》。新標準對城市街景容貌、環境秩序、公共設施、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戶外廣告設施、景觀燈光等需要達到的標準做了具體規定。
新標準規定,建築景觀標準要求臨街建築物安裝分體式空調的,原建築物沒有統一設置空調外機位置的,統一安裝在窗臺外牆或陽臺側立面距窗臺10釐米以下的中央位置;主要道路、重點地區臨街建築物門窗安裝的護欄,一律爲內鑲式護欄,無外跨式護欄、遮陽罩、捲簾門窗;陽臺、露臺、平臺、外走廊無搭建的掛臺、雨棚。在環境秩序標準中,沿街建築施工工地要設有造型美觀且不低於2.5米高的實牆圍擋;凡佔用道路施工作業的,設有專用的金屬板材圍擋;施工工地內堆放的工程渣土,不超過實體圍牆的高度;經有關部門准予在非主幹道路、非繁華地區設置的修車攤點,周圍乾淨整潔,無油漬污跡等。
建築裝飾 規範美觀 體現出文化藝術品位和城市特點
天津市近日發佈實施的《天津市城市容貌標準》對建築景觀有新的要求,凡是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和構築物以及建築物、構築物外檐再裝飾的外形設計,必須要體現建築藝術、文化品位、外形美觀和城市特點,其主色調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標準要求,臨街設置的圍牆,須符合透景圍牆、半透景圍牆、綠籬三種形式。主幹道、繁華區、商業街各商店設置的櫥窗內,安裝照明設施,窗明通透,陳列物或宣傳品擺放整齊。主要道路、重點地區臨街建築物門窗安裝的護欄,一律爲內鑲式護欄;無外跨式護欄、遮陽罩、捲簾門窗。新建居住樓設置護欄的,在同一居住小區、同一棟樓房採用相同的顏色和式樣。具有歷史價值的名人故居、歷史遺蹟、標誌性建築以及文物保護區和各種風貌建築保護區內,保持原有建築風格,無擅自拆改或搭建。陽臺、露臺、平臺、外走廊無搭建的掛臺、雨棚。臨街陽臺、露臺、平臺、外走廊無堆物或吊掛物品等。
大街小巷 乾淨整潔 無違章棚亭和擅自堆放物品
本市近日發佈實施的《天津市城市容貌標準》對城市環境秩序有新的要求。
標準要求,道路、公共場地必須要達到無擅自搭建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無違章棚亭,無擅自堆放物品的要求;有關部門准予佔用道路設置的閱報欄、廣告欄、報刊亭、電話亭等設施,外觀設計要新穎;沿街建築施工工地,設有造型美觀且不低於2.5米高的實牆圍擋。施工工地周圍要環境整潔,無工程渣土堆存。主次道路、繁華地區,無佔用道路從事擺賣、生產、加工、修理、車輛沖洗等經營活動。經有關部門准予在非主幹道路、非繁華地區設置的修車攤點,周圍乾淨整潔,無油漬污跡。單位及其人員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在本單位院內。經有關部門批准臨時佔路停放的,停放整齊有序,周圍乾淨整潔等。
公共設施 完好無損 無張貼物吊掛物和刻畫痕跡
本市近日發佈實施的《天津市城市容貌標準》,要求城市公共設施要完好無損。
標準要求,道路、橋樑的路面平坦、完好,無坑凹、隆起、溢水,側緣石無損壞;各種井蓋無短缺。在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和樹木上,無擅自懸掛的標語或宣傳品。經有關部門准予臨時懸掛的標語或宣傳品,到規定期限及時清除。公共時鐘和城市雕塑無損壞、無污跡,公共時鐘報時準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上,無張貼物,無刻畫痕跡,無吊掛物。
環境衛生 再上臺階 公共場所要設水衝式公廁和垃圾箱
本市近日發佈實施的《天津市城市容貌標準》對城市環境衛生要求有新的規定。
今後,繁華地區、公共場所、商業街、存車場、廣場、汽車始末站等,要設有二類以上的水衝式公廁和適用的廢物箱、垃圾容器。廢物箱、垃圾容器無蛆蠅,無痰跡,無垃圾滿冒外溢。沿街單位、物業管理小區和雙氣居住區,要實行垃圾袋裝,密閉收運。未實行垃圾袋裝的居住區,垃圾定時收運、日產日清,無垃圾裸露和積存。商店門前乾淨整潔,無擺放的貨物,無其他堆物。集貿市場設有固定的攤位和適用的垃圾容器,經營水產品的攤位,設有上、下水設施,垃圾日產日清。市區內無飼養的家禽家畜等。
城市綠地 草木繁茂 因地制宜設置各種園林小品
本市近日發佈實施的《天津市城市容貌標準》要求城市園林綠化應該體現高水平,各類綠地內,應當種植適應自然條件的樹木和花草,因地制宜地設置泉、石、雕塑、植物造景等園林小品。
今後城市閒置建設用地,要按規定實行臨時綠化。造型植物、攀緣植物、花壇、綠籬保持造型美觀,樹木、花、草枝葉繁茂;無枯樹、枯枝、枯草,無吊掛物。綠地內的各種設施完好,無設施損壞和毀綠現象。古樹、名木及珍貴樹種,無損壞。公園、遊樂場採用透綠圍牆。立交橋附近、外環線周邊、鐵路沿線、河道兩側全部實施綠化,形成帶狀景觀等。
戶外廣告 新穎漂亮 主幹道路繁華地區無大型佔地廣告
本市近日發佈實施的《天津市城市容貌標準》對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提出要規範有序、高度適宜、形式新穎,與建築物、街景、環境協調等新要求。
標準要求,主幹道路、繁華地區、車站、廣場及新拓寬道路隔離帶無大型佔地廣告設施;河道兩岸、綠化帶內、佔地開放式公園、大型綠地,中心廣場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無各類廣告設施;外環線以內,無大型立柱式廣告設施;經行政許可設置的各種臨時佔路棚亭,無經營性廣告設施。設置的戶外廣告要符合相關標準。不影響建築物的整體景觀。重要節日、迎賓活動、經貿活動、慶典活動,經批准臨時設置的布標式、氣球式、門庭式臨時戶外廣告設施,節日和活動結束時及時清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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