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久明被關押前後判若兩人(圖片來自法制早報)
今天,據唐山市“7·12”民警刑訊逼供案發生已經整整三年。隨着近日法庭對原唐山市公安局南堡開發區分局局長王建軍等人的宣判,終於使這起由7名公安人員炮製的李久明冤獄驚天大案,以正義伸張、冤獄昭雪而告一段落。
原南堡開發區分局局長王建軍、副局長楊策因犯有刑訊逼供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市刑警支隊一大隊原大隊長聶曉東、原副大隊長張連海、原偵察員宋金全,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原大隊長盧衛東、原教導員黃國鵬等另外5名涉案民警被判犯刑訊逼供罪,免予刑事處罰。對於蒙冤867天、身心滿是傷痕的河北省冀東監獄二支隊原政治部主任、二級警督李久明來說,這是一次遲來的公正。
情人親屬家發生劫案 二級警督成殺人嫌疑人
2002年7月12日凌晨2點多,李久明的女友唐小萍打來電話,急切地告訴他:“我姐姐、姐夫被人刺傷了,趕緊找輛車,送他們去醫院吧。”兩人早就由於李久明不願離婚而矛盾日深,此時李久明誤認爲她要騙自己去約會,因此一口拒絕,並掛斷電話。
當天夜裏,唐小萍的姐夫、冀東監獄一支隊幹警郭忠孝家中確實遭遇了重大搶劫傷人案,郭忠孝和妻子被蒙面歹徒刺成重傷。隨後,公安部門發現了李久明與唐小萍的曖昧關係,及兩人屢屢發生矛盾的情況。李久明逐漸進入警方視野,並被定爲搶劫殺人嫌疑人。
7月13日上午,李久明被南堡分局幾名刑警帶走,辦案人員當夜從他家中搜出一把鋼珠手槍,更加鎖定他爲重大嫌疑人。事後查明,李久明的職責就是管理槍支。一次看望監獄一位老領導時,這位老領導託他上交那把鋼珠槍,而李久明隨手將槍放在了家裏。但通過這個證據,2002年7月16日,李久明被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分局以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刑事拘留。 2002年7月21日至24日,在南堡公安分局辦案人員的“全力”審訊下,李久明供認了殺人事實,隨後被正式逮捕。2003年6月,唐山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對李久明提起公訴。2003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李久明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附帶民事賠償102976元。李久明提出上訴。
刑訊逼供釀成驚天冤獄
2002年7月21日上午9時,南堡公安分局副局長楊策、刑警大隊隊長盧衛東來到唐山市第二看守所,第一次提審李久明。李久明事後說:“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大隊一間辦公室裏,我自認沒有犯罪,當天一直到晚上10點我都沒有承認。但是,王建軍和楊策以及盧衛東、黃國鵬等10多人,把我按坐在地上,4把椅子把我擠在中間,手指、腳趾繫上電話線,用老式搖把電話連續電擊我。當時,我疼得嗷嗷直叫,辦案人員張連海就拿一個墩布堵住我的嘴。”
經受這種非人折磨十幾個小時後,李久明終於崩潰了,招供說人是他殺的。7月22日凌晨4點,在持續威脅下,李久明在反覆修改多次的口供上籤了名。7月23日下午,王建軍和楊策再次提審他,李久明回憶說:“到下午3點,那個黑色的電話被搖壞了,他們又找來一個綠色老式電話,可能是線沒接好,搖時沒有電,我就假裝非常痛苦。但不到半小時就被他們發現了。電話修好後,這些人更是變本加厲地折磨我。四天三夜中,我被電擊了三十多個小時。”
李久明說,2002年8月26日,分局刑警第三次提審他,這次前後審訊達七天八夜,“在玉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間審訊室裏,王建軍等人多次酒後刑訊逼供。有一次灌了我十幾瓶礦泉水,灌得耳朵都往外冒水。他們還買來芥末油和辣椒麪,用芥末油和辣椒麪兌上水灌我;還把芥末油抹在我的眼睛、鼻子裏……”據事後有人說,李久明臉、大腿和腳面浮腫,手指上有糊痂,有的手指還往外滲着鮮血,腳趾頭縫流着膿,有的腳趾頭縫甚至露出白骨。
“一次次受着那種折磨,想死的滋味都有,雖然我也想否認殺人,但最後只要求這種狀況能夠結束,讓我說什麼都行。”陷入崩潰的李久明,最終讓說什麼說什麼,讓寫什麼寫什麼,最終身陷囹圄。
昔日同窗仗義救友
李久明涉嫌殺人的證據鏈存在着嚴重不足,辯護律師李樹亭說,郭忠孝夫婦的陳述認爲兇手是李久明,純粹出於猜測,而不是目擊。但是,公安人員卻依據二人的猜測,對李久明進行了刑訊逼供和誘供,使他被迫承認有罪。
李久明蒙冤後,有人把消息告訴了正在中國政法大學進修的紀桂林,紀與李久明20年前曾是灤縣師範的校友,後來又同在冀東監獄工作過。聽到案情介紹後,紀桂林受李久明妻子委託,開始在北京給李久明找律師,律師朱愛民聽說後,同意義務代理官司。2002年9月23日,朱愛民會見李久明後告訴紀桂林,李久明遭受了嚴重的刑訊逼供。紀桂林由此把他對此案的種種疑問寫成材料,四處奔波。
2004年8月17日晚,一個不期而至的匿名電話給紀桂林帶來了巨大驚喜。電話中的人告訴他:“紀哥,告訴你一個好消息:真正的兇手已被溫州警方抓獲並判處死刑,姓蔡。”紀桂林差點兒喜極而泣。
真兇落網 險遭隱瞞
原來,2004年6月初,家住離冀東監獄不遠的唐山市樂亭縣、曾屢屢搶劫、強姦和殺人的蔡明新,在溫州某看守所被看押期間,一次在看電視警匪片時吹牛說:“太笨啦,我過去收拾一個男人的時候,幾拳就把他打趴下了,從四樓光着腳丫子跳下來。”獄偵幹警據此,把他在冀東監獄家屬區犯下的重案審了出來。2004年6月8日,溫州警方將《協查通報》發到唐山,請求協助覈查。
接到溫州警方發來的《協查通報》後,王建軍和楊策等人6月10日趕到溫州,對蔡明新進行了提審。但是,二人卻是悄悄去悄悄回。之後,唐山市公檢法三方組成調查組再次悄然開赴溫州,分別進入溫州公檢法系統,提閱蔡明新案卷。由於蔡明新是在最後時刻供出新案情的,在溫州中院掌握的案卷中,就沒有其在冀東監獄家屬區作案的任何記錄,調查組也未發現這種情況,於是,這個“天大祕密”就被刻意隱瞞了下來。
接到匿名電話的第二天,紀桂林和律師李樹亭火速飛往溫州。在看守所,有關人員仔細翻閱了他們帶去的案卷後說:“蔡明新的供述與卷宗記載的情況一致。”他倆還得知,蔡明新被判死刑將要執行。紀桂林慶幸道,如果不是有人在蔡明新執行死刑前打電話通知,事態真不知如何發展了。他倆迅速寫出情況反映,傳真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要求“刀下留人”,重新調查。
各方真情 真相水落石出
2004年8月29日,紀桂林帶着寫好的材料,找到了北京著名法學家夏家駿,得知警方個別辦案人員明知真兇落網,還要將錯就錯、徇私枉法、掩蓋事實、封鎖消息時,這位老人氣憤沖天。事件最終引起了中央有關領導的關注。
2004年9月17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專案組分別前往溫州和唐山調查,案情出現轉機。11月26日下午1時,河北省政法委有關負責人宣佈,李久明重獲自由。11月27日,南堡公安分局局長王建軍、副局長楊策和刑警大隊長盧衛東3人,被宣佈停職審查。12月7日,由河北省、滄州市、河間市三級檢察機關組建的專案組進駐唐山,開始調查製造冤假錯案的有關人員。12月15日,王建軍、楊策和盧衛東等12人被專案組刑事拘留。
遲來的公正 沉重的反思
2005年1月,在法庭上,張連海、宋金全、盧衛東、黃國鵬四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痛定思痛,教訓慘痛。李久明是不幸的,但也是幸運的,因爲他有那位勇於出手相救,併爲此長期苦苦質證的同學紀桂林;因爲真正的罪犯蔡明新落了網,而且因吹牛被發現了重大案情;因爲有那個趕在蔡明新被執行死刑前的匿名電話;因爲有法學專家夏家駿教授等人爲之仗義執言,上書引起中央領導的高度關注……這麼多因爲中若有一個不能實現,李久明的冤案能否昭雪,正義的翅膀能否伸展都還難以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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