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津市商品房價格再次突破5000元/平方米的大關,讓許多普通百姓叫苦不迭。房價的居高不下“迫使”許多急需住房的百姓將眼光投向了租賃市場,不過,在租賃市場火爆的態勢下,消費者更需謹慎冷靜。專家建議,租房之前至少要弄清楚以下四大問題,以免租賃後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給“出租人”驗明正身
判斷出租人是否有權出租房屋首先要看他是否具有《房屋產權證》,持有《房屋產權證》的所有者才具有房屋出租權。與非房屋所有權人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的保護。承租人一旦向非房屋產權人交納房租所帶來的經濟損失是無法挽回的。
如果出租者本人是房主,則應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證並按照《房屋產權證》上的記錄加以覈對。如果出租人是受房屋主人(房屋產權人)的委託代其出租房屋的,應要求出租人拿出房主的書面委託書並要求與房主見面或向當地居民委員會等機構覈實委託書的合法性和受託人的真實性。
住房功能要了解
住房使用條件的好壞直接影響承租者日後的生活。對住房實際使用條件的瞭解,主要是指住房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天花板漏水、煤氣泄漏等影響使用的情況,住房配備了哪些傢俱和電器等必備設施。如果承租住房存在一些比較嚴重的問題、直接影響承租者正常居住,則住房租賃價格再便宜,承租者仍應考慮放棄;如果不打算放棄,則應當要求出租人對住房進行徹底維修後,再與其簽訂租賃合同。
要考慮交通條件
住房首選的是地段,其次是地段的交通條件。雖說如今城市交通日漸方便已大大縮小了上下班路途所耗的時間,但如果在有條件選擇的情況下,承租者應選擇交通便捷的住房。承租人應從自己經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出發,儘量選擇交通便捷的地點居住,以利於今後的工作和生活。如果平常乘坐公交車上班或外出,應選擇公交線路較多,距離上班地點轉車次數較少的地點租賃住房。如果駕駛自己的汽車上班或外出則要儘量選擇有停車點、道路通暢、路況好的地點居住。
治安條件不能忽視
住房的環境和治安狀況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承租人如果追求較好的居住環境,應選擇那些綠化率高、環境整潔、各種配套設施齊全的小區居住。出於對財產和人身安全的關注,承租人應向出租人及附近的其他居民打聽這一地區的治安情況和物業管理公司的保安措施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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