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到今年年底,天津市建築行業25萬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和規範率將達到100%。
據瞭解,本市勞動保障部門要求,用人單位使用農民工,應依法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用工備案。用人單位不得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抵押金、風險金。必須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農民工本人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及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報酬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