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將正式實施。規定對消費者關注的汽車維修質量保證期、汽車配件、違規處罰等焦點問題都做出了明確的量化規定,特別是汽車維修工時費、材料費分項計算、維修合格證的採用等條款,讓消費者維修汽車時不再當“冤大頭”。
管修不保質現象將改觀
對於車主來說,一旦汽車出了故障,煩心事也就接踵而至,汽車屢修不好、維修沒兩天又進修理廠、被使用假冒配件等等,不僅耗費錢財,還搭進不少精力。不過,這種局面馬上就會改觀,即將實施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不僅給汽車維修企業戴上了“緊箍咒”,也讓消費者心裏有了準譜兒。
汽車維修後沒有質保期讓消費者吃盡了苦頭。劉女士在一家維修廠修了一輛自動擋捷達,變速箱前前後後修了5次,3個多月的時間劉女士每天的“要事”就是研究這輛車。“規定”實施之後,如果再出現這種情況,劉女士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向汽車維修廠討“說法”了。“汽車維修質保期條款讓消費者吃了‘定心丸’”。天津市機動車維修管理處處長鄧惟恭介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對汽車維修後的質量保證期有明確的規定,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負責聯繫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並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對於這樣的規定,正規汽車維修企業都表示歡迎。一家一類汽車修理廠的負責人認爲,汽車維修質保期讓消費者更放心地到修理廠來修車,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維修量;同時也督促維修廠增加新設備、提高維修技術,從而帶動全行業維修水平上一個新臺階。
“監督維修企業的遠不只這一條”,鄧惟恭補充說,新規定還增設了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所有經過維修後的機動車都需要檢驗,維修質量達標的才簽發合格證;如果維修廠沒有向消費者出具維修竣工合格證,車主可以拒付維修費用。
此外,假配件是車主在修車過程中最頭疼的問題。有的假配件不但價格很高,質量也讓人擔憂。即將實施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將對使用假冒僞劣配件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進行嚴懲,處罰金額最高達到違法所得的10倍。
維修價格得算筆明白賬
除了汽車維修質量之外,維修價格不透明也是讓消費者比較煩惱的事情。雖然汽車維修價格全部放開,但消費者經常遇到同樣的維修項目三家修理廠就有三種價格這種情況,其間的差距還不小。《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要求汽車維修企業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並向消費者交付維修結算清單。
天津市目前汽車維修業戶已發展到3800多家,其中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大約1600多家。從2003年開始天津市放開了汽車維修價格的管理權限,由企業自主定價。由於維修企業水平的不同,帶來了一系列維修質量和維修價格問題。許多企業對維修收費到底由哪幾部分構成,各部分定價基礎是什麼,強制性與非強制性項目收費的區別等都不太瞭解。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出臺前,天津市機動車維修管理處就推出了《天津市機動車維修服務價格行爲規則(試行)》,對工時單價、工時定額、材料費、廠外加工費、援救和牽引服務費都給出了定義和計算公式。
“新規定再次強調維修收費問題,表明國家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鄧惟恭認爲,維修價格一直是焦點話題,國家通過專門法規明確價格制定和公示原則,有力地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雖然維修價格企業可以自己定,但有些基本原則是不能放開的”。鄧惟恭強調說,對於消費者關心的維修工時定額問題,天津市機動車維修管理處有具體規定。如果維修企業要更改價格,必須在7日前向消費者公示,避免維修後價格中的“貓膩”。
不過,出於經營成本的考慮,即便是同類企業,維修價格也會有所區別。比如同爲一類維修企業的維修廠和4S店,在設備和規模以及配件供應方面,4S店的收費標準明顯要高於修理廠,就是基於成本方面的原因,這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中是允許的。
新規定給消費者維權支招
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即便是8月1日後執行了《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消費者也應該具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放下維權的武器。《規定》中的質量保證條款,爲消費者提供了今後與維修企業發生糾紛時妥善解決爭議的理論依據。
“竣工合格證制度讓我今後修車更踏實”。仔細研讀了新規定的消費者劉均告訴記者,維修廠簽發了合格證,就表明修理後的車輛沒有質量問題,一旦出了問題,維修廠也不會“賴賬”,避免出現以往那種推卸責任的情況。“竣工合格證還有更重要的作用”,鄧惟恭提醒消費者,合格證還具有“汽車維修保修卡”的功能,上面記載的時間就是維修質量保證期生效的時間,憑此卡可以享受到最低10天或者是2000公里的質保期。如果車輛在質保期內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以找維修企業免費檢修。
維修結束後,維修企業出具的維修結算清單也是消費者維權的重要“物證”。記者看到,維修結算清單上將工時費和材料費分項列支,便於消費者對比計算。如果維修企業不提供維修結算清單怎麼辦?“消費者可以拒付修理費”,鄧惟恭介紹,對於不執行規定的企業,消費者可以理直氣壯地拒付任何費用。同時,對於清單中列出的更換零部件,消費者應索要替換下來的損壞部件,作爲“重要證據”保存起來,它將成爲消費者今後投訴、鑑定、索賠的有力武器;這對維修企業也會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將原本沒有損壞的部件更換以此增加維修費用的行爲將會大大減少。
消費者還應具有一定的契約觀念。鄧惟恭強調說,消費者預計維修費用在1000元以上時,應與維修企業簽訂維修合同,約定維修項目、維修工期、價格及質量標準等。維修合同是日後調節、處理糾紛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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