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等5案例成警示“教材” 最高檢要求全國檢察機關認真總結研討
記者從28日在呼和浩特召開的全國檢察長座談會上獲悉,佘祥林等5個典型案例已經成爲各級檢察機關開展警示教育的“教材”。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國檢察機關認真組織學習討論5個典型案件和辦案事故的剖析材料。
對典型案例進行剖析,圍繞剖析材料開展警示教育,正逐漸成爲各地檢察機關結合查擺和整改執法不規範問題的新辦法。通知指出,湖北、雲南、山東等地結合本地實際,對佘祥林等5起案件進行了剖析,認真查找了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存在的問題,深刻剖析了發生問題的原因,提出了應該吸取的教訓,具有很強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要求,各個省級檢察院要把5個案件的剖析材料及時轉發到所有的基層檢察院,傳達到每一個部門和全體幹警,並結合實際組織幹警認真討論,舉一反三,吸取教訓,促進廣大幹警切實轉變執法觀念、端正執法思想,強化法律監督意識、執法責任意識、辦案質量意識和辦案安全防範意識,做到嚴格執法、規範執法、公正執法。
通知還指出,各級檢察機關要結合學習討論,認真查找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並落實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規範執法的長效機制,確保整改活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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