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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協昨天再次吹響了“除霸”的號角!2005年不平等格式條款系列點評活動將重點鎖定在三大領域,開始向全社會公開徵集不平等格式條款。
作爲消費者,恐怕大都有過“受氣”的經歷。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進飯館自帶酒水加收服務費,看電影不讓你自帶飲料,“代金券”消費不給找零,電信卡過期餘額視爲“自動放棄”,商場對促銷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老百姓把這些通通歸結爲“霸王條款”。
當今的社會,處處講平等、家家談和諧。可在消費領域,偏偏就有不平等的“霸王條款”層出不窮、理直氣壯且屢教不改。前不久,中國消費者協會揭曉的“十大維權熱點難點”中,不平等格式條款更是高高佔據“霸主”地位,成了最令消費者憋氣的心病。爲此,各地消協乃至中消協才連續幾年對“霸王條款”說不,挑戰顯失公平的所謂“行業慣例”。
按說,聰明的消費者早已經繃緊了“反霸維權”這根弦,有關部門也總在積極地給消費者“拔闖提氣”,可到頭來,這“稱王稱霸”的主兒爲什麼一點沒見少呢?有關專家給出的見解一針見血:當前存在的三大“缺位”問題正是滋生不平等格式條款的溫牀———壟斷行業市場競爭缺位、法制缺位、經營者誠信缺位。在這“三缺”的現狀下,消費者有“反霸”的心,卻沒有“除霸”的力。
如壟斷行業“鐵老大”在春運期間漲價行爲,消費者明知道這種漲價是“趁火打劫”,可由於沒有可選擇的餘地,再怎麼漲價也只好忍氣吞聲乘坐。不像“打的”,大街上出租多的是,你態度不好價格不合理請我坐我也不坐。這就說明,壟斷行業之所以“霸道”,根子出在缺少競爭,缺少給你討價還價的餘地,擺出一副“天王老子”的架勢自然也就誰都不在乎了,愛咋咋地。
仔細分析一下這三大主要原因,都不是短時間內能夠解決的難題。在法規約束監督尚不到位、經營者行業自律仍不算強的情況下,靠消協點評或通過經營者主管方干預,恐怕只能挫傷“霸王條款”的銳氣,卻動搖不了其根基。現在我們的行動恐怕還是應該現實地落在“營造和諧”上,如何在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建立和諧關係,應該抓緊做點文章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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