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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義被帶到被告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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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今天,被控向原首發董事長畢玉璽行賄的蘭義和張桂軍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審。在昨天的庭審中,畢玉璽的昔日牌友蘭義披露了畢玉璽夫婦的受賄3招。
牌友涉嫌行賄被公訴
昨天9時30分,身穿白色耐克圓領T恤衫的蘭義被兩名法警押入法庭。今年50歲的蘭義被逮捕前是通州3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據悉,蘭義是畢玉璽的老部下,兩人都有打牌的愛好。
檢方指控:1999年至2004年春節期間,身爲3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蘭義,爲了承攬工程,先後9次給予畢玉璽共計142萬餘元財物。此外,他還給首發公司物業管理部部長康秋生“上供”7萬元,其行爲構成單位行賄罪。
據知情人介紹,畢玉璽案發後,很快向專案組交待了多筆受賄事實,其中蘭義被排在了最前面。反貪部門將蘭義拘傳後,儘管知道畢玉璽已被雙規,但蘭義拒不吐露自己的行賄情節,但檢方依據畢玉璽等人的證據,終將蘭義拿下。
畢玉璽3招受賄142萬
昨天,蘭義用細若蚊蠅的聲音,詳細介紹了“行賄”經過。
蘭義說,行賄的142萬元中,有80餘萬元是“畢玉璽打牌贏的錢”。有一次,自稱要瞞着妻子王學英存些私房錢,畢玉璽請他代存20萬元。獲得這一特殊信任後,蘭義通過畢玉璽得到業務後不時以“畢玉璽打牌贏錢”爲由,給畢玉璽的“私房存摺”內存個幾萬元“意思意思”。截至案發時,畢玉璽的“私房存摺”已累積到百萬元。
蘭義說,有27萬元是他與王學英的“物品交換”。有一年春節後,王學英送給他價值萬元的名貴菸酒,他隨即拿出2萬元送給王學英。2002年,畢玉璽搬家,王學英送他“六七箱菸酒、1箱燕窩和2只熊掌”,他“回禮”20萬元。
蘭義稱,還有10萬元屬於畢玉璽的“強行索要”。他說,畢玉璽的朋友想買車但錢不夠,畢玉璽當即打電話叫蘭義送過來10萬元。蘭義到場後,看到不是畢玉璽本人用錢,有些不悅,但還是如數借出。事後,蘭義想要回這筆錢。剛向這個人開口,畢玉璽就打來電話,“這筆錢是我借你的,以後我還你。”蘭義在庭上說:“這錢,我哪敢向他要。”
行賄者希望從輕處理
在法庭上,蘭義請求“從輕處理”。他說,自己已經深刻認識到了錯誤,今後會真心悔過。但他名下的3個企業,大多數員工都是下崗工人,廠子倒閉了,這些人今後的生活也會成問題,希望法庭對他量刑時,“能夠考慮這一特殊情況”。
蘭義的辯護律師對檢方指控的行賄罪名沒有意見,但認爲檢方確定的行賄數額“不準確”。他表示,打牌贏的80餘萬元不能算行賄數額。因爲截至案發,畢玉璽並沒有實際收受這筆錢。畢玉璽被雙規後,蘭義還用這筆錢給自己的工人發了工資;名貴禮品交換的那部分受賄數額,應該減去禮品的實際價值;最後的那筆10萬元,則是“畢玉璽敲詐勒索去的財物”。
昨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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