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空廠房、舊倉庫、閒置房屋出租給食品“黑作坊”,並造成危害人體健康、威脅公共安全等嚴重後果,房東將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
2日,上海的工商、公安、房地產、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聯合發佈通告,對向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活動提供場所的行爲進行嚴格監管。
根據這份通告,被嚴格禁止的行爲包括:單位或個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他人從事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活動的情況下,爲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將居住房出租給他人從事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等經營性活動;將居住房出租給無身份證明人員從事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等活動。
據悉,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果向危害人體健康、威脅公共安全的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提供場地,將被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將居住房租賃給他人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將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下的罰款。
此外,這份通告還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舉報食品“黑作坊”以及向食品“黑作坊”提供場所的行爲。一旦調查覈實,舉報人將獲得相關獎勵。
上海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村和城郊的食品“黑作坊”屢禁不止已成爲市場整頓中的“頑疾”。今年以來,上海工商等部門共取締6000多個地下食品加工窩點,但“回潮率”超過65%。部分單位和個人受利益驅動,隨意出租房屋,給地下食品加工窩點提供了藏身之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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