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高博):近日,馮先生駕車和妻子孩子一起回家。在紅橋區某超市門前,馮先生的車突然被一輛夏利車追尾。馮先生認爲自己買的是“全保”,保險公司肯定會給予理賠。但事後,保險公司卻告知馮先生,由於是他的車被追尾,保險公司將不給予相應賠償。
保險公司有關人員解釋說,在一般的交通事故賠償中,保險公司將依據由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給予相關的賠償。而馮先生並沒有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在追尾事故中,只有肇事方承擔責任,被撞一方不承擔責任,所以,保險公司不會給予相關賠償。還需說明的是,即便車輛上的是“全保",也並不意味着出事故後所有損失都由保險公司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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