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阜陽奶粉事件中,身爲公平交易局局長,卻未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和上級的安排對當時已經充斥劣質奶粉的市場進行嚴格清查。8月2日,阜陽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原局長楊樹新玩忽職守、介紹賄賂案一審宣判,被告人楊樹新兩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6年。
楊樹新現年55歲,1999年3月後相繼任阜陽市工商局市場服務中心主任、公平交易局局長。2004年6月4日,被安徽省工商局開除公職,接着被開除黨籍。
檢察機關指控楊樹新在2003年劣質奶粉充斥阜陽市場的情況下,沒有對相關市場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在消費者楊某已舉報劣質奶粉,且該局三裏分局抽查不合格率達66%以上的情況下,仍未組織公平交易局採取措施整頓市場,也未按上級要求進行協查。
法院審理認定,其行爲構成玩忽職守罪,且情節特別嚴重。另外,楊樹新還利用個人親戚關係受託介紹他人向阜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種永紀(已案判決)行賄,其行爲構成介紹賄賂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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