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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損害賠償時間:上午9:00
地點:南開區法院民庭
77歲的老太尹某在公園晨練時被一隻突然躥出的狼狗嚇到,跌入一無水的瀑布池中致腰、胸骨折,經鑑定爲8級傷殘,其家屬因此將狗主人和公園的上級單位綠化三所告上法庭,索賠包括醫療費、傷殘補助費等共計12萬餘元。
原告的女兒訴稱,去年11月19日清晨,尹老太到澄江道瀑園晨練,走到花園瀑布旁時,在瀑園內租房做生意的李某飼養的大狼狗突然向她撲來,原告當即被嚇得摔倒在地,爬起來後本能地向後躲了幾步。狼狗再次撲過來時,原告因驚嚇摔倒在公園內的一個無水瀑布池中受傷。原告方認爲,兩被告應爲此承擔全部責任。
庭上,第一被告辯稱,因爲原告在他的門臉前撿東西,狗才撲過去的,事發後,他已帶原告到醫院治療。後醫院的診斷結果證明原告的傷情是由於長期骨質疏鬆導致的,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訴求。
綠化三所則表示,第一被告租賃的房屋大門原本朝向居民樓方向,後因居民怕做生意擾民向有關部門反映,該所纔將大門改進公園。因此第一被告的狗是否咬到原告與該所無關。隨後,雙方交換了證據,法院宣佈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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