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1996年3月3日發佈、1997年9月3日修訂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所有權登記辦法》同時廢止。新版房屋權屬登記條例明確,依法登記房屋權利受法律保護,未經登記房屋不得轉讓。
據介紹,新版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的制定,旨在規範房屋權屬登記行爲,保障房地產交易安全,保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權屬登記。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根據當事人申請,對房屋所有權、房屋他項權等房屋權利進行記載、公示的行爲。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房屋他項權等房屋權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當事人設立、轉讓、變更和終止房屋權利,應當依法申請房屋權屬登記。市房地產管理局是本市房屋權屬登記和管理機關,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登記工作。
據瞭解,隨着本市新版權屬條例的登記,很多購房者因爲房地產商沒有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將得到解決。根據條例規定,2002年12月31日前依法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因故未能辦理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憑房屋權屬來源證明和未登記原因證明材料或者未登記原因說明,申請登記。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進行覈查並將有關情況在本市主要報紙上公告;公告三個月期滿無異議的,予以登記。
政策解讀
五種情況不得房屋權屬登記
該條例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不得申請房屋權屬登記:(一)房屋權屬有爭議的;(二)不能提供有效房屋權屬來源證明文件的;(三)屬於違法建築或者臨時建築的;(四)房屋權利被依法限制的;(五)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申請登記的情形。房屋滅失的,不得申請房屋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和他項權登記。
僞造權屬證書可究刑事責任
據悉,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僞造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沒收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和違法所得,並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塗改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沒收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造成嚴重後果的,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開發商初始登記逾期可罰20萬
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按期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給房屋權利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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