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
據報道,《修正案》將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納稅額的每月減除費用標準由原來的800元上調到1500元,並規定各地應統一執行該標準,不允許擅自浮動,此外,《修正案》還增加了對於高收入者加強徵管力度的條款。來自個稅徵繳的任何消息都會引起市民的廣泛關注。
昨天,記者就天津市個人所得稅繳納和徵管情況,以及國家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問題,採訪了市地方稅務局有關人士。
據瞭解,從2001年起,本市確定電力、供水、供氣、電信、航空、房地產、中介機構等爲壟斷行業;金融、保險、證券、旅遊公司等行業爲高收入行業;高新技術企業、廣告、娛樂、個人獨資、合夥企業、“三資企業”及企業承包、承租人員、供銷人員、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演員、運動員、教練員、經紀人、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投資人、律師、會計師、審計師、稅務師、評估師、股評人、設計師和具有專業特長的自由職業者等從業人員爲高收入羣體,在單位代扣代繳稅款情況的基礎上,建立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納稅檔案,實施重點稅收監管。
據悉,今後天津市重點納稅人的監控範圍將逐年擴大,依託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按人申報、按人徵管。目前全市納入管理的重點納稅人約15000人,高收入羣體個人所得稅增幅超過50%。
據介紹,個稅目前已成爲本市繼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之後的第三大稅種。2004年本市個人所得稅30.3億元,是1994年的13.34倍,年平均增長26.5%。今年1至7月份,本市公民和外籍公民繳納個人所得稅22.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3億元,增長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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