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貪一家妻子被判十年 丈夫被判死緩兒子也被起訴
王學英昨日被判十年
資料圖:畢玉璽受審問
“我對不起我的兒女……”昨天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工程鉅貪”畢玉璽之妻王學英涉嫌受賄案,在市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受賄罪判處60歲的王學英有期徒刑10年。目前正處於取保候審階段的畢玉璽之子畢波,昨天也來到法庭外,在王學英被帶進法庭時,畢波高聲叫了一聲:“媽———”
■庭審現場
得知被判十年被告臉色刷白
昨天上午,畢玉璽之妻王學英涉嫌受賄案開庭。王學英的女兒、女婿到庭旁聽。9:30,王學英被帶進法庭後,其女兒的眼睛一直追隨王學英從法庭門口到被告席,但是臉有些浮腫、面無表情的王學英卻沒有看女兒一眼。可能是考慮年齡關係,法官在宣讀判決書前半部分時,讓王學英坐下聽取判決,直到宣讀判決結果時,才讓王學英站立起來。記者注意到,當法官宣讀判決結果時王學英的臉色一下變得刷白。
法院審理查明,爲了感謝畢玉璽任首發公司董事長期間對通州區宋莊建築公司的關照,2003年7月,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桂軍以其子畢波出國留學需要費用爲名,將一張存有23萬美元的銀行存摺交給了王學英,她收下存摺後將此事轉告了畢玉璽。2004年3月底,爲規避有關部門審查,王學英將收受的存摺暫交張桂軍保管。但王學英後來稱她收下存摺是借貸行爲的辯解法院不予支持。據此,法院對王學英作出了上述一審判決。
■庭後對話
畢玉璽之妻不服判決表示將上訴
昨天宣判之後記者採訪了王學英。
記者:你認爲今天的判決結果如何,是否上訴?
王學英:我覺得判重了,我要上訴。
記者:爲什麼你覺得判重了?
王學英:當時我急用是跟朋友借錢,我也不知道我老伴(畢玉璽)的事情,就覺得是跟朋友借錢沒往別處想。
記者:那麼你認爲如果畢玉璽不在首發公司董事長的位置上,人家能主動“借”你20多萬美元嗎?
王學英:這我倒沒考慮。
記者:你自己認爲你收了別人23萬美元是什麼行爲,應該受到什麼處罰?
王學英:我覺得我就是不知法不懂法,跟朋友借錢應該有手續打借條,現在說什麼也晚了。我覺得黨和政府培養我這麼多年,犯了這樣的錯誤還是應該受到懲罰,但是判決結果我覺得太重了。
記者:我們看到剛纔進法庭時你一直沒看你的女兒,身爲一個母親,你想對你的兒女說點什麼,對其他的父母說點什麼?
王學英(沉默不語了半天把臉扭向一邊):我本身是做教育工作的,如果不在今天的場合我可以侃侃而談,但是現在(王學英的聲音有些顫抖)我覺得最對不起的就是他們……
■新聞回放
畢玉璽受賄窩案
■2005年3月16日,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首發公司董事長畢玉璽因受賄1004萬元、私分國有資產300萬元被市一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05年8月23日,正在取保候審的畢玉璽之子畢波,被市檢一分院以涉嫌移贓罪提起公訴。
■2005年8月25日,畢玉璽之妻王學英被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本月初,涉嫌向畢玉璽行賄的通州區宋莊建築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桂軍和另一公司經理蘭義,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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